西安城9区建设工地禁用袋装水泥 违者最高罚5万

2008/08/2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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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开幕的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该法规规定,西安市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长安、临潼、阎良9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同时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而应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否则,企业可能被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

  西安市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年总产量约300万吨,如果全部为散装水泥,每年可节约水泥包装纸18000吨,也就是近10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加上水电等费用,节约的经济效益在亿元以上。

  散装水泥另一大优势就是环境污染小,因包装袋破损而飞扬在城区上空的水泥粉尘每年就有几万吨,加之施工现场搅拌水泥造成的空气污染,不仅危害空气质量还易导致酸雨。抛弃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而使用专业集中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还可提升工程建设速度。据调查,发达国家几十年前就完成了水泥袋装到散装的变革,我国也在积极倡导使用散装水泥,目前西安市城市建成区散装水泥使用率已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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