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关于实施商品混凝土质量试验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2008/08/11 00:00 来源:

......

韶市建字〔2008〕10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商品(预搅拌)混凝土单位:

  为了保证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加强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质量行为和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方式的转变,推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化进程,确保我市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部《2003—2008年全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及《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管函〔2008〕220号)要求,市建设局决定对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试验数据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信息化监督管理电子政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08年10月1日起,所有在韶有资质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要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信息化监督管理电子政务系统,试验数据实时上传到监管系统。

  2、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必须建立内部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对所有力值试验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于2008年9月30日前实现自动采集、通过检测管理系统出报告。

  3、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要保证专人负责上传工作,确定联系人和联络方式,同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避免因计算机病毒等原因影响数据正常上传。

  4、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上传的检测数据作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

  5、市建设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不能按时上传数据或上传数据异常的,要及时上报市建设局,经核实认定为虚假报告的,由市建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韶关市建设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09-27 06: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