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强化墙材产品质量管理

2008/07/2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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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巢湖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质量意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墙改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产品质量。对因质量原因而发生建筑工程责任事故的所在墙改管理机构,两年内不予参加年度墙改工作综合考评,并通报批评;对因质量原因而发生建筑工程责任事故的生产企业,收回其《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证书》,两年内不予进行产品确认,对法定代表人依据相关法律追究相应的责任。新型墙材产品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制度。凡在该市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必须通过产品确认,取得《确认证书》。

  《通知》还要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要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生产工艺,强化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监控检测工作。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检验室,配置相应的检测设备。已经取得《确认证书》的生产企业,最迟于2008年12月31日前必须建立质量检验室。

  巢湖市墙改管理机构将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市墙改管理机构将利用媒体,定期组织新型墙材产品信息发布,推介优质新型墙材。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该市墙改办拿出近20万元墙改专项扶持资金,为符合要求的10家新型墙材企业配置质量检验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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