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商品混凝土在城市建设中被广泛使用。因装备水平、技术和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商品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商品混凝土 管理 施工 监理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应用已成为普遍现象,而商品混凝土通过专业厂家、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的专业化集中生产,实现了混凝土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因其对于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减少环境污染问题、解决施工扰民和施工现场脏、乱、差问题、缓减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等方面,能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因此,商品混凝土在城市建设中被广泛使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因装备水平、技术和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商品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商品混凝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引起各方的重视。
当前,商品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大体上来讲,可分为管理体制因素、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自身因素、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完善等因素:
1、管理体制方面的因素:
首先,建筑市场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在发包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
1.1项目业主在发包前或施工单位中标后,往往早已内定了各分包单位(包括商品混凝土的供应企业)。在这种前提下,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势必对工程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2由于商品混凝土生产的前期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城市的商品混凝土需求量的限制(特别对中小城市较为明显),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较少,亦使得施工单位对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选择余地较小,市场竞争不激烈,也不能体现优胜劣汰,不利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强市场意识,提高管理。
其次,对供应企业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目前对于商品混凝土的管理,还停留在全部依靠供应企业的模式上,即对于商品混凝土,只要供应企业提供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保证通过竣工验收就行了。而对于商品混凝土的配比设计、原材料的质量、生产过程、生产和检测设备、计量系统是否完善等关心很少也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
2、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自身因素:
2.1技术方面,不能严格执行规范
a) 进行配比设计时,混凝土配置强度偏低。有些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一味追求低成本,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值和计算,采用低配比,造成混凝土配制强度过低。
b) 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对变化后的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检测。
c) 当粗、细骨料来源,水泥外加剂等改变时,除应对变化了的原材料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还应重新进行配比设计。但实际上,当原材料的来源渠道改变后,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却并不对变化了的原材料进行检测;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现场缺乏管理,存在将不同来源的骨料混用;个别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甚至将不同厂家的水泥混用。这将严重影响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给工程结构带来质量隐患。
d) 忽视过程管理,对商品混凝土出厂后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如部分商品混凝土施工人员对运送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任意加水和添加剂等,严重影响了混凝土的质量。
e) 不能按季节性及时测定砂、石料的含水量和及时调整水灰比
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砂石等原材料,多堆放在露天堆场上,雨季来临时,势必造成砂石骨料含水率增加,而夏季又势必造成砂石骨料含水率减少。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不能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调整用水量,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施工和易性的要求,造成季节性水灰比过大(小),拌合物的和易性无法保证,更无法保证混凝土强度,既增加了施工难度,也影响工程结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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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的设备、检测工具不能满足要求
部分搅拌站长时间使用搅拌设备,没有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测,一旦其计量系统失准,配置混凝土时不能准确按配比单进行,这样的混凝土用于工程中,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2.3搅拌站对最新标准执行不够及时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GB50325-2001)中5.2.1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和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3.1.1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应符合表3.1.1的规定”,即内照射指数和外照射指数不小于1.0。但到目前为止,提供商品混凝土上述指标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很少,基本没有。
3、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完善:
3.1混凝土被运至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随意加水,以改变混凝土的坍落度,以致水灰比过大,结果导致混凝土的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向其过量加水,会加剧混凝土离析和泌水,影响硬化后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同时易造成混凝土浇筑过程胀模、跑浆现象,从而产生蜂窝、麻面、露筋等质量问题。
3.2施工单位发现运抵现场的商品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主要表现为离析、坍落度不符合要求、和易性不合要求、混凝土运抵现场已超过初凝时间等问题),不是令其退场,而是继续使用于工程中;个别工程中,混凝土运抵现场后,根本不进行逐车检查。
同时部分施工单位认为,既然分包了,混凝土质量控制自然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事情,出了问题自然由生产企业负责,因此在现场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重视不够。
3.3个别项目中,对于使用少量混凝土的部位,施工单位往往在现场搅拌混凝土,代替商品混凝土,用于工程中。其混凝土往往不按规定送检,强度是否能满足设计规定要求就不得而知了。
4、监理单位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商品混凝土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竞争力,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商品混凝土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研究,其对策如下:
4.1规范建筑市场,加强法制监督和管理,杜绝非法分包和不正当的低价竞标。政府应对商品混凝土企业推行强制体系认证制度(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4.2承包单位在选择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单位时,要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的搅拌站,同时还应考虑地理位置是否合适、生产量能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等方面的情况。
4.3承包单位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签订合同时必须规范,详细填写混凝土技术参数、施工现场条件、现场技术负责人,报监理单位审查。必要时,应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看其生产工艺是否先进和化验仪器设备是否齐全,生产规模能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4.4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应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监督作用,监理单位除应审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考察其生产能力外,监理人员应深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了解商品混凝土的加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和关键点,看其制度是否落实、管理是否完善、行为是否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搅拌站的宏观控制和引导。
4.5搅拌站应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发展,实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完善管理、规范行为、改进装备,加强商品混凝土应用技术的研究,以适应现代混凝土拌制的要求。
a) 加强搅拌站的技术改造。搅拌站改造的重点是采用先进的搅拌设备和可靠的计量装置。搅拌站应逐步做到机械上料、计算机计量控制和管理;应用散装水泥,并有外加剂和超细活性掺合料的贮存和加人装置;要有与企业资质相适应的实验室,以满足各种性能混凝土配制和拌制的要求;有污水处理和回用装置,严格控制粉尘、噪声和水质的污染。从工艺、材料和设备上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混凝土耐久性,降低混凝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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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建立水泥、集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数据库。搅拌站在对商品混凝土不断研究应用的基础上,应建立水泥、集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数据库,掌握不同品牌材料的特性,按不同材料的特性调整配合比,更好地控制混凝土质量。
4.6施工单位在应用商品混凝土的过程之中,除对商品混凝土逐车检查外,还应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这方面,监理单位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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