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改稿)专家咨询会在昆明召开
7月2日,《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专家咨询会在昆明召开。参加咨询会的领导和专家有:省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乡镇企业局局长宋嘉林同志,省经委巡视员、省墙改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岳亚光同志出席会议,省政府法律顾问董曦同志及研究室(法规处)、墙改办同志和有关专家共计16人参加会议。与会各位专家畅所欲言,针对《条例》的结构、执法主体、法律责任、行政许可、履行职责、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条例》内容奠定了基础。咨询会结束时,宋嘉林副主任对进一步搞好《条例》的修改提出了要求: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墙改立法工作,要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吸收专家意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立法质量,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注重立法的可操作性;二是要体现建设以人为本、服务型、法制型、责任型政府的目标,理顺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三是研究室(法规处)和墙改办要密切配合,抓紧修改完善《条例》内容,按时将《条例》(修改稿)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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