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6个月!重庆对商砼车、砂石车等开展专项整治

重庆晨报 · 2021-01-22 15:48

记者从重庆市安委办获悉,去年冬季以来,重庆市已发生合川区“11·17”、沙坪坝区“12·27”、高新区“12·28”、渝中区“12·28”等货车事故;开年以来,渝北、潼南1月15日又分别发生货车侧翻事故,各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市安委办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四个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将以货车生产及销售企业、维修企业、货运装载企业、运输企业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渣土车、商品砼车、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矿石运输车等重中型货车,重点在矿山、码头、渣场、大型物流场站、工业园区、施工建设工地等涉货通行路段,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超额配载等违法行为。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各区县将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制定方案、明确经信、公安、交通、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任务及分工,全面排查清理货运车辆较集中的矿山、码头、渣场、大型物流场站、工业园区、施工建设、生产销售、维修及运输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抓实四个源头

加强货车源头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开展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治理,开展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治理,开展货运车辆注册登记排查治理。

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理。各区县要督促货运装载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和公安要部门加大对货运物流企业常态化抽查,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

加强货运企业源头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逐企检查、逐车见面、逐人警示”要求,督促企业在1个月内限期清零非法改装、逾期未报废、未检验和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等隐患车辆,并将12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接监控系统,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对监控记录的各类违法及时进行清理、处罚。

强化道路运输源头监管执法。交通执法机构要加强货车“两超一疲劳”执法查处;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货车安全技术状况查处,对非法改装的要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同时,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货车肇事事故调查处理,做到事故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

严格“四个一批”

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旨在全面剖析道路货运行业安全问题,突出抓好货车生产、销售、登记检验、维修及货物装卸、运输等安全管理,强化生产与维修、源头与路面、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将重点整治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维修等违法违规企业,查处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装载及运输企业,打击一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的突出违法行为,震慑一批货运企业法人代表及安全管理人员、货运驾驶人。

同时,市安委会将按照明查暗访机制要求,对货车运输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县和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并开展通报、约谈、督办、考核、问责。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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