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县非法窑厂为何屡禁不止

2008/03/2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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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在耕地上建砖瓦窑,严禁在耕地上取土。同时规定破坏耕地达到一定数量,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徐州市政府2002年颁布的关于限制生产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中明确指出:将于2002年7月30日前拆除六县、贾旺区18门以下(含18门)的简易轮窑。并在限期内淘汰、拆除还在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生产线。

  然而,记者在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仝场村看到,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矗立着一家规模不大的非法粘土砖瓦窑厂,在进村的路上记者看到来来往往的拖拉机上拉着很多红砖,不知运向何处。而这个厂也在红火的生产中。在现场,记者看到了不少因取土烧砖而形成的土坑。对此,百姓忧心忡忡,怨声载道。徐州市政府在2002年出台了文件规定,将不符合规定的窑厂拆除。为什么这些年来,如此非法的粘土砖瓦窑厂还会存在?

  “这些年来,这个窑厂在我们村取了好多的土,大都没有给钱。在砖瓦厂的西侧有一个汪塘,这是当时村里出租给窑厂用来取土的,这部分钱窑厂是给的。如果窑厂确实是在这个汪塘取土的,老百姓也就睁只眼闭只眼过去了。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由于规模的扩大,汪塘的土已经不能满足窑厂生产的需要了,于是窑厂就在村集体的土地上随意取土,更让老百姓容忍不了的是,窑厂竟然在他们厂内取土,这些土都是可耕田啊!”仝场村史庄组村民张志宽告诉记者。

  记者在现场发现,正如张志宽所说,窑厂所在的地面确实要比窑厂东边的田地“矮上一截”。据村民统计,窑厂通过非法渠道取土达到1.2万立方米左右,按正常土方价格计算(8元/立方米)合计人民币近10万元。

  一位村民还向记者透露,“被窑厂‘吃’过的地,庄稼都减产,几年内都不能恢复正常生产。向上级部门反映了很多次,也没有人解决,这个窑厂可把老百姓坑苦了。”

  记者就此采访了仝场村区的贾宏刚书记。他承认这个窑厂对周边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他们村以及镇政府相关领导都希望能够取缔该窑厂。随后睢城镇分管城建工作的余副镇长坚定地表示,将于近期关停该窑厂。

  记者于3月16日电话采访了睢城镇国土局,该局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该砖瓦厂根本不可能办到取土证,但是他们没有权力关停,只能对它进行处罚。需要政府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其关停,由强改办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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