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08-03-06 00:00

省钢构砼协字(2008 )第10号

  根据《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章程》规定,并经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同意,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2月29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理事34人,实到 27人,7人请假,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人数。

  会议由刘加平副会长主持。会议对顾炎晴会长所作的《关于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2007年工作总结的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200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和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听取了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延期召开、第六届理事会任期延长一年至2008年9月的情况说明,并就该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对协会历年来制定的协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稿进行了审议;会议还对《2008年度江苏省混凝土行业混凝土机械推荐使用产品目录》进行了审定。

  经过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通过《关于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2007年的工作总结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二、批准执行《关于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200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和财务预算报告。

  三、会议一致同意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任期延长一年至2008年9月,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会员大会延期至2008年9月在南京召开,届时选举产生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并召开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会议批准执行重新修订后的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办公室服务公约》、《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各岗位职责、管理目标、考核标准》、《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对外交流管理规定》、《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政策、待遇规定》等6项规章制度。会议同意《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奖罚条例》、《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劳动工资制度》等3项规章制度,待《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印发施行后,再依据该项规定重新修订,并提请下次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批准,目前这三方面的管理办法暂按照原规章制度执行。会议要求,协会秘书处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上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执行中及时总结经验,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的框架内,不断完善协会制度建设,强化秘书处的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行业混凝土机械推荐使用产品目录》(名单另附)。

  六、会议批准通过了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永固桩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的入会申请(名单另附)。

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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