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账千万不还钱成了“逃犯”终被抓

2008/01/28 00:00 来源:大连晚报  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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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某欠债100多万元,法院判决他还款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单某在公司进款1000余万元的情况下仍不还款。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以单某涉嫌犯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躲避在外的单某被警方列为网上嫌犯,在上海被抓获。昨天下午,甘井子区警方乘坐飞机将单某押回大连。

  欠下百余万元被起诉

  单某作为“法人”的某建筑公司于2001年5月到大连某混凝土搅拌站购买混凝土,欠货款99万余元。2003年9月,双方对该笔款项核账后曾进行确认。2004年初,某混凝土公司将单某起诉至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款。单某的建筑公司于2002年9月至2004年5月又到某器材租赁站租赁桥板等建筑物资,欠租费14万余元。2005年7月,单某给了该器材租赁站9万元转账支票,因账面余额不足,不能兑现。该器材租赁站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单某给付器材租赁站14万余元。两份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原告向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进账千万元却躲起来

  执行法官到该建筑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住所地多次查找,均未找到该公司的办公场所;再到单某户籍所在地查找,该住所不是单某的居住地;到社区查找,社区干部表示,社区从未发现此人来住。两家债主单位经营规模不大,分别让欠债压得不能正常经营,某混凝土搅拌站只能将搅拌站整体租给他人经营,因经营期间不能给付一个体老板沙子款,被该老板起诉。

  根据获得的线索,执行人员到单某所属公司多个施工的单位查访他的债权情况,终于在某水泥公司查明,单某于2007年6月从水泥公司扩建工程中结算1000余万元工程款,但单某却未给两原告结算欠款,并于2004年起下落不明。

  被列为网上逃犯上海落网

  经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因单某有能力履行债务而不履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甘井子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警方于2007年9月立案后,组织精兵强将进行抓捕,并在网上发出协查通报。1月24日,单某在上海浦东机场用身份证购买飞机票时,当地警方对其身份进行对比,将他当场抓获,并通知给大连警方。昨天下午,甘井子区刑警乘坐飞机到上海,将单某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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