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冬期施工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大质监发[2007]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冬期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冬期施工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决定从2007年12月14日至2008年1月15日,在全市开展冬期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2007年进行冬期施工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
二、检查内容
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三、检查要点
(一)冬期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二)冬期施工工程的现场准备情况。
(三)冬期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的施工现场落实情况。
(四)工程实物质量情况。
(五)相关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监理档案资料。
四、检查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监督站对城市区域内所监督的结构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各区、市、县监督站对辖区内所监督的结构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于2008年1月18日前向市监督站书面报送冬期施工工程质量检查情况总结。
五、检查要求
(一)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制定冬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并落实到位。各施工、监理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冬期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到工程所在地监督站。
(二)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工程立即责令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并对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向辖区监督站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各地区监督站必须跟踪落实整改完成情况,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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