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国税四项措施加强砂石料行业税收管理

姜振兴 · 2007-10-16 00:00

  一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鼓励身份置换。利用电视媒体,广泛宣传,多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纳税辅导等全方位的服务。鼓励生产者从个体身份置换成企业身份,成为正规、稳定的企业后,其机器设备、厂房、砂石料的堆放场地也会配套升级,财务账制也将逐步规范,企业控管难度系数将会缩小,税务部门更容易获取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信息。

  二是加强砂石料销售发票管理。充分发票控税功能,针对该行业特点,重点对建筑行业、水泥制品行业、公路交通、新建电站等有关单位使用的砂石料发票进行监控。国税机关组织人员定期到企业或单位进行核实调查。

  三是加强建帐规范。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额征收管理办法》,督促砂石料纳税人据实建账立制,对大户建立七本帐并有专业会计任职;对小户推行个体建账,辅导纳税人建简易账和粘贴簿工作,保证税务机关有账可查。强化日常税收检查,将纳税人的账务情况与经营实况经常进行核对,对偷漏税的行为严肃处理,严厉处罚,促进纳税人自觉规范账务。

  四是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完善监控网络。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人机结合。与国土资源局、公安经侦大队、地税、工商、交通、公路段、村村通建设指挥部、银行等部门密切联系,开展联席会议,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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