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2007-07-18 00:00

  日前,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明确强调要进一步推广散装水泥、鼓励水泥掺废渣。同时,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六部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在三年内将在全国127个大中型城市分期分批开展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作。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眉山市政府颁发了《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擅自使用袋装水泥的通告》。

  据悉,大力发展散装水泥,可以节约大量资源、能源,降低水泥生产、流通使用成本,减少水泥损耗确保水泥质量,大大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环境污染。同样,禁止现场搅拌,不仅可以减少城市噪声,减少粉尘污染,而且也可以减少和杜绝因运送砂石、水泥造成的抛洒滴漏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压力,为实现城市大变样,营造生态宜居城市保驾护航。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14: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