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通报

2007-07-12 00:00

  杭建监总[2007]31号

  为有效提高杭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市质安监总站(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于今年5-6月对杭州地区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抽调专业人员和混凝土行业专家组成了两个检查组,由总站领导亲自带队,对杭州市、县5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包括分点)的质保体系落实情况、生产控制情况、产品质量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萧山区质监站已对属地15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发了通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质保体系的完善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技术(试验人员)人员的配备及到位情况、生产质量状况、“三废”处理情况及公司设置分点的情况等几个方面。

  检查组采取对生产厂家实地检查、生产技术资料查阅核对、抽检部分主要原材料性能、抽压标养试块质量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组严格执法,在肯定企业管理成效的同时,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共抽测原材料粉煤灰13批次,外加剂18批次,水泥6批次,发出整改单26份。

   二、检查情况

  通过本次检查,总体上杭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较为稳定,质量控制水平逐步提高,稳中有升;企业生产管理意识有所加强,特别是在“三废”处理方面,部分生产企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配套系统,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

  通过检查,也发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依然存在一些共性的、突出的问题,主要是:

  1、部分企业原材料的管理和质量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复验频率不足,记录不完善;外加剂与水泥适应性试验不足或缺少;对原材料的抽测结果显示,未发现水泥抽样不合格,粉煤灰抽查有一个批次不合格。其中外加剂存在12个批次的PH值不合格项目,合格比例较低,需要引起砼生产厂家和外加剂生产厂家的高度重视。

  2、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待加强。据对31 家企业调查情况如下:

  从调查情况说明,企业试验室主任配备不足、职称较低、试验人员偏少或无证上岗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3、部分企业分点设置不规范。据查,目前在31家企业中有36个搅拌站,其中5个分站没有资质,也未申报验收,管理较为混乱。

  4、企业“三废”处理总体上不尽人意。不少企业“三废”处理设施简陋或缺少,生产环境较差。据查,在36家(分点)中,达到完全处理的有2家,有简易处理设施的有32个点,无处理设施的有2个点。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以下企业问题较多,产品质量存在较多隐患,决定予以通报批评:

  1、杭州钱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有:其丁桥分站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标定检验过期,砼抗渗记录报告与实际不相符合,标养室存放过期试块,持证上岗人员偏少,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室主任无任职资格,抽测的粉煤灰质量不达标。

  2、浙江冠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有:试块试压不规范,生产计量偏差不能反映,质保单、合格证缺少,资料不完善,技术人员、试验人员上岗证不能提供。

  3、杭州亿佳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有:新搅拌楼未经验收已开始生产,投料计量超偏差大,标养室温度控制不达标。

  以上企业应认真落实整改,并且对内部管理作全面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应作出书面整改报告。我站将对上述企业的主要领导将进行约谈。其它各企业应吸取教训,扬长补短,检查落实内部管理制度。

  针对本次专项检查结果,对下一步日常监管工作中我站拟采取以下几项举措:

  1、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人员及试验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人员动态数据库。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企业提出整改计划。

  2、要求分搅拌站(包括新增生产线)补办申报验收手续,建立完善内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规范内部管理。

  3、逐步建立对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评价体系、加强日常考核的办法,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网上公示管理。

  4、充分运用“数字质安监”管理手段加强监督,要求年内检测建材联网率达到50%。

  5、充分利用突击抽测等检测手段,加强对主要原材料,如水泥、外加剂、试块质量等的监督抽查。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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