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水管产品细则》宣贯班在京举行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北京信息中心 · 2007-06-23 00:00

  2007年6月20日第五期《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班在北京韩村河山庄会议中心举行。来自北京、天津、内蒙古、山西等省市的混凝土管企业代表一百五十多人参加了宣贯班。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7]18号文批准,(输水管产品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07年5月20日开始实施,对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玻璃纤维增强卡砂管等10个产品单元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继续生产〈实施细则〉范围内的产品将被查处。为了使各相关单位了解〈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明确生产许可证的工作程序、工作原则、企业取证条件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混凝土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混凝土输水管审查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于2007年5月底—7月中旬在全国分期分区域举办〈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班。

  第五期《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班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和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混凝土输水管审查部联合举办。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主任王鲜华、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名誉会长张树凯、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秘书长魏从九、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处长武海英、天津质监局处长李崇志等领导参加了此次宣贯班并发表讲话。

  混凝土输水管审查部副主任田华主持了开幕式,并讲解了宣贯的目的、要求及《企业实地检查办法》、《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条文解释、《企业实地检查办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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