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6月1日新开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2007-04-18 00:00

  记者从前日(15日)召开的梅州市区预拌混凝土应用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梅州城区规定区域内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10月1日起,新建、扩建、在建工程将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据测算,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可使散装水泥使用率提高到六成以上。按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使用0.3吨散装水泥计算,梅州市全年如使用10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一年可节约木材1万立方米、电力22万千瓦时、煤炭2400吨,直接节约生产成本900万元;另外可节约水泥10%至15%,节约砂石料10%。同时,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可以有效保护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保证工程质量,从源头上杜绝豆腐渣工程的出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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