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浙江继续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2007/04/06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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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10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6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600个,4月4日,浙江省经贸委、省农办和省电力公司在联合召开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今年浙江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目标。

  去年浙江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0.36亿元,重点对农村低压电网、农村居民接户线及以下装置进行了改造,提高了农村低压电网的供电质量和安全可靠性,同时加强了农村电网的安全管理和用电服务。共建成桐乡、德清、义乌、瑞安和萧山等5个新农村电气化县(市、区)和33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311个新农村电气化村,浙江新农村电气化县、乡(镇)、村各占全国这项工作成果的三分之一,走在全国前列。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开展,改善了农村电网基础差和管理薄弱的局面,提高了电力供应能力,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农村用电需求,降低了农村电能损耗和排灌用电费用,减轻了农民的用电负担。同时农村用电私拉乱接情况得到整治,提高了用电的安全性,亮灯率明显提高,方便了农民生活。

  根据浙江“十一五”期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今年浙江将确保建成10个新农村电气化县、60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600新农村电气化村,同时进一步提高去年5个新农村电气化示范县和33个示范乡(镇)的新农村电气化水平,让更多的农村和农民享受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成果。

  会议要求在今年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中,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要优化农网规划,统筹安排,把新农电气化建设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各地要及早谋划,尽早启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同时抓好典型试点,借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示范县、乡(镇)、村的经验,推广成功经验。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要在工作中探索新路子,解决制约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提高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水平。要规范农电管理,全面提升县级供电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农村供电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营造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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