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年底前全面开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

2007-04-05 00:00

  为促进环境保护,中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城镇收缴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收费标准,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在规定期限内收缴垃圾处理费。

  国家发改委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显示,中国将动用价格杠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推行“谁污染谁付费”。

  “光靠教育不能完全统一认识,需要经济杠杆。”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在会议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水污染处理费将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等,并为其运营提供费用,让江河变干净。

  “污水处理厂不能晒太阳。”陈德铭说,现在一些城市建了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经费不足和网管不健全,许多没有真正发挥效用,污水还是直接排放。

  发改委价格司提供的情况显示,目前中国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费严重偏低,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55%,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0.67元,仅相当于处理成本的67%。其他600多座城市大多数没有建污水处理厂,许多城市没有征收污水处理费。

  在城市垃圾处理方面,陈德铭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填埋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垃圾要分类、再利用,可以焚烧的部分焚烧,这些都需费用。

  陈德铭透露,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的金额与排放量相关。收费权在地方政府,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但要对低收入群体给予补贴,不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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