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宿州市实施“十大绿化工程”

2007-04-03 00:00

  安徽宿州市决定从2007年起,实施“十大绿化工程”,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

  “十大”绿化工程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沱河景观带、三角洲生态公园、银河公园、南坪公园、城西公园、体育广场等一批城市公园;城市主干道绿化建设和改造工程,已建成道路实施增荫工程,新建道路绿地率控制在25%以上;园林式单位、小区建设工程,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7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生态绿化、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垂直绿化工程,在街巷墙面、立交桥、河道挡土墙等广泛种植爬墙虎等藤蔓植物;城市节点、街头绿地建设工程,结合老城改造和新建小区实施清障还绿、拆房建绿;绿色街巷建设工程,通过架式绿化、箱式种植等方式形成“一街一树、一巷一景”;全民义务绿化工程,开展绿地认养活动,倡导屋顶、阳台绿化;蓝天、碧水工程,控制燃煤、粉尘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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