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上海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管理大口单位:
为贯彻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06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实际情况,特提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主要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家《质量振兴纲要》、上海“十一五”规划对质量工作提出的要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意识,树立正确的质量荣辱观,形成重视质量进步、崇尚自主创新和倡导资源节约的良好风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06年上海市建设和工程“质量月”活动主题是:创新提升质量、质量促进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各单位应召开“质量月”活动动员会。各施工企业应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寻找本企业质量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开展质量宣传培训。各区县、专业质量监督站,应根据“质量月”活动主题“创新提升质量,质量促进发展”,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并进行质量专项检查。
(二)组织开展专项质量检查,强化质量监督
1、加大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大检查。加强对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工程质量监管,严肃查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为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和轨道交通工程地质勘察专项检查。
3、加强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监理责任履行的监管,会同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开展全市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监理专项大检查。
4、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和检测行为,对上半年度全市检测单位专项检查中问题严重的检测机构开展“回头查”。
5、继续开展全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重点突出轨道交通工程和建筑节能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公众利益的安全。
6、会同市钢筋混凝土构件质监分站,开展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大检查。
7、为提高本市安装工程质量,会同市安装行业协会组员开展全市安装工程质量专项大检查。
8、完成第二季度综合执法大检查,并召开检查讲评会,注重对当前建设工程领域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分析讲评,通报一批质量违法违规企业,促进参建各方质量意识的提高。
(三)建筑节能和节约型工地的推广
1、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节能降耗普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建筑业节能降耗目标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2、适时召开全市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大会,交流先进工作经验、布置工作要求、签订降耗承诺。
3、开展节约型工地评选,树立先进典型。
(四)开展质量培训工作
1、组织举办“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地下工程降水及承压水风险控制技术讲座”,对区、县、专业质监站站长、质量监督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质量技术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2、会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本市及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质量培训班。对新颁布的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和质量控制等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长和质量工程师的专业技术管理水平。
3、组织开展本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对轻骨料混凝土标准、质量控制及生产进行培训,提高本市轻骨料混凝土产品质量和控制能力。组织编制轻骨料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用指南,提高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
(五)强化科技创新,组织质量攻关
1、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组,对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控制措施,减少和消除轨道交通建设中的质量安全隐患。
2、修订完善《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指数评价体系》课题,对本市勘察、设计、审图、材料、施工质量等与本市建设工程总体质量状况相关的质量数据进行研究,综合反映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总体状况。
3、开展“高、大、深、精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论文征集”活动,研究新形势下,轨道交通、深基坑、大跨度、大空间、钢结构、超高层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通病治理。
4、组织编写《建设工程质量工程师手册》,为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工作指南。
(六)召开多层次、多形式质量专题会议,交流经验,加强管理
1、10月份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华东论坛”。交流华东地区6省1市工程质量控制的先进技术、管理方法、理论探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自控整体水平。
2、召开“在沪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联席会议”,探讨当前工程质量热点问题,研究破解难题措施。
3、组织召开对“六无工程专项整顿治理研讨会”,切实加强“六无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会同上海地铁指挥部召开“轨道交通工程旁通道质量控制研讨会”。
(七)表彰一批质量先进企业和质量先进工作者
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宏扬先进,树立样板,鼓励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争创优质工程,提升质量品牌,质量月期间将表彰一批为本市工程质量提高作出显著贡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质量工作者。
(八)继续抓好质量投诉及保修的管理工作
1、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强化开发商、物业管理和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于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在质量投诉中受理不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将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2、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市房屋土地局《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广泛宣传,督促建设和物业单位做好自查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实施专项整治。
各区县、专业、建材质监站,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应根据各自特点广泛开展行之有效、切实可行质量月活动,并于2006年10月15日前将质量月活动书面总结材料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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