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济宁:依托新型墙材推动建筑节能

2006-12-19 00:00
  近年来,济宁的城市建设以日新月异的变化吸引着人们关注的目光。特别是新型建材在建筑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建筑节能及禁实工作的深入开展,更促进了全市城乡居民居住质量和城市面貌的改善。

  大力发展新型墙材,为建筑节能提供质量优、品种全、数量足的新型墙材产品。自199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墙改建筑节能工作以来,全市共投资4.95亿元,新上各类新墙材生产线70多条,新型墙体材料设计生产总量达到25.32亿块标砖,占墙材在产比例由1998年的16.3%上升到61.3%,新型墙材应用比例由1998年的18.4%上升到现在的89.7%。注意严把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关,严格实行新型墙材产品认定管理制度、产品标识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保证了产品质量。新型墙材的发展为禁实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济宁市区于2002年7月1日已经全部禁止了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各县市分别于2003年、2004年下半年按期禁实。全市共计关停实心粘土砖厂119家,累计实现节地7431.7亩,利废2117.61万吨,节煤30.54万吨。

  根据建筑节能工作的要求,结合济宁实际,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城市建设工程中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关于创建济宁市节约型建设行业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定了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和措施,明确了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狠抓建章立制,建立起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墙改建筑节能工作有章可循。

  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节能标准。市建委将墙改建筑节能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把设计审查关。把工程设计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列入了设计审查的必查内容,凡使用实心粘土砖或建筑节能设计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核发《审查合格书》。加强了在建工程全过程监管,市墙改节能办联合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市质监站等单位分别在墙体竣工和主体竣工后组织验收,合格后颁发《建筑节能认定证书》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凡未取得《建筑节能认定证书》的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参建各方落实节能措施、贯彻节能标准。几年来全市新建新墙材建筑708.18万平方米,占总竣工面积的89.7%,其中节能50%居住建筑106.6万平方米,2005年达到节能要求的建筑占新建居住建筑面积的45.8%。市建委还多次组织对在建工程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5年10月,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抗震设防及施工图审查专项检查,共检查全市29家单位,抽查项目56项,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今年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与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经贸委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墙改建筑节能、新墙材专项基金收缴及城市节水工作专项检查,促进了全市节能节水工作的开展。

  收足用好专项基金,抓好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点。济宁市不断加大专项基金的收缴力度。围绕贯彻执行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有关专项基金政策,市建委组织开展了全市专项基金检查,督促各县市积极做好基金收缴工作,努力提高征收面和征收率,并切实把这项费用管好用好,充分发挥政策调控作用,加大对新型墙材、节能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扶持新上了一批节能技术产品生产线。这些产品不仅满足了建筑节能的发展需求,同时也促进了新技术、新产品技术含量的提升。该市两家新型建材公司生产的三项节能技术产品被省建设厅评为“山东省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优秀创新技术产品”。

  围绕促进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下气力抓好宣传和培训两个关键环节。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了工程参建各方依法节能的自觉性。2005年组织了160多家设计、施工和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走上街头,宣传省政府181号令,增进了市民群众对建筑节能的认识。大力加强节能标准和节能技术的培训,邀请建设部专家来济讲授墙改与建筑节能法规和技术知识。今年又进一步加大了对节能设计新标准的培训力度。聘请省有关专家对全市2400余名建筑节能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促进了节能标准的贯彻和节能技术的广泛应用。

  济宁市还将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由城市延伸到农村。开展了齐鲁新农居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竞赛,评出农村住宅优秀建筑设计方案20个。这些设计方案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设计核心,突出齐鲁乡村特色,从而起到引导农民转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的作用。

  同时,该市在墙改建筑节能工作中非常注重发挥示范工程的引导带动作用,一批示范项目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由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有效,济宁市建委先后被评为“全国墙改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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