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车司机工地被电死 安全员获缓刑

2006-08-22 00:00
      因指挥司机在危险环境下作业,导致混凝土泵车司机触电身亡。泵车指挥邓某和工地安全员刘某昨天被通州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5月24日中午12点多,邓某在京津公路二期雨水方沟工程工地,指挥混凝土泵车进行施工;而工地安全员刘某,明知工地有高压线,仍安排泵车同时作业。在邓某指挥下,冒险作业的混凝土泵车泵臂触碰到了高压线,泵车司机田某当即触电死亡。
   
      法院认为,邓某和刘某明知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却仍违反规章制度组织或进行施工,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两人都是初犯,且当庭认罪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的损失,因而法院对两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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