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口:现场搅拌混凝土该歇了
据去年8月1日施行的《海口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凡在海口市建成区及通往机场的主干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混凝土总量超过500立方米或
一次性用量超过50立方米的,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施工现场混凝土的实际搅拌量对使用单位处以每立方米100元的罚款,每次罚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0元。
但据了解,该办法实行一年多以来,效果并不理想。截止目前,使用商品混凝土的企业比重还远远小于使用现场搅拌的企业,而且其中大多数是因为赶工期或质量有特殊要求时才找上门来。海口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企业需要磨合过程,搅拌站有建设、试用周期,所以执法力度也还不够,导致现场搅拌难以禁止。
据海口市建设局有关人士介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海口和拉萨是最后一批没有完全实行商品混凝土的城市。他说,商品混凝土采取固定搅拌站搅拌、密封搅拌车运送的形式提供给工程单位,具有路面、噪音污染小,使用方便快速的特点,是施工方式未来的发展方向。
据悉,目前海口8家符合条件的商品混凝土企业已有7家建成投产。为了推行商品混凝土,美化城市环境,海口市建设局于本月对全市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限期整改,并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使用混凝土和未经批准、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66701428、6670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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