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兰州预拌混凝土协会2006年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地 点:甘肃金山集团会议室
参加人员:金俊山 李六琳 杨学文 田炫宏 杨建业 时根林
潘永清 张文科 吴 皓 杨忠红
主 持 人:金俊山
会议主要内容:
就2006年4月27日祁连山水泥集团联合省内几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发出水泥涨价和先款后货通知并目前混凝土市场混乱局面解决办法。
杨学文副会长传达祁连山水泥调价文件,各参会领导对目前形势谈了自己的看法。
会议决定:
一、强化企业、行业管理,正确面对目前残酷的市场环境。
二、因水泥、油料等涨价因素,混凝土确保协会最低限价和市造价站同期市场指导价(附价格表)。已经执行的有效合同,有所在企业和需方单位协商达成谅解,进行适当调价,未签订合同和合同已签未实施的项目严格遵守现行价。
三、新的项目在合同签订时为保证企业资金正常运行,不得垫资和低价承接项目,必须是先付款后供应混凝土。
四、对已经生效的混凝土供应合同,对方单位未按合同履行付款的单位,一律停止供应混凝土,止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
五、对兰州市场诚信较差的需方单位,协会定期向各会员单位通报,履次不能按约定付款的单位,在原有项目欠款未清的,新开项目任何单位不准参与混凝土供应,止旧项目货款全部付清,防止一个企业同时套住几个混凝土供应企业。
六、本次决议各会员单位务必遵守,请各会员单位监督执行,如有违约者,按协会章程,自律公约条款加倍处罚,同时对举报单位进行奖励。
七、奖罚办法:举报项目总价1%奖励举报单位,违规项目总额2%处罚违规单位。
八、本奖罚办法经协会查实,1/2常务理事同意后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支付,没有交履约保证金的单位,按处罚数额上交协会,对不履行处罚的单位,情节较重者,协会组织其它会员单位封堵该企业生产基地,对其实施制裁。情节特别严重的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从协会除名,并在媒体通报。
九、对举报违规项目,违规单位应提供未违规证据,特别提示:对签订阴阳合同欺骗其它会员单位的,一但查实按本处罚办法加倍处罚。
本记录签发后立即生效。
兰州预拌混凝土协会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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