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混砂浆发展概况与展望(上)
在中国,绝大部分建筑砂浆是在施工现场配制的,这种方式一直沿袭到现在。今天,随着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资源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现代化建筑技术要求的越来越高,传统的砂浆现场拌制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要尽早结束这种落后的施工方式,实现砂浆专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
一、国内外干混砂浆发展概述及状况
(一)国外干混砂浆发展概述
干混砂浆起源于19世纪的奥地利,直到上世纪50年代以后,欧洲的干混砂浆才得到迅速发展,主要原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需要大量建设,劳动力的短缺、工程质量的提高,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开始对建筑干混砂浆进行系统研究和应用。到上世纪60年代,欧洲各国政府出台了建筑施工环境行业投资优惠等方面的导向性政策来推动建筑砂浆的发展,随后建筑干混砂浆很快风靡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随着环境质量要求,更加提高了对建筑砂浆工业化生产的重视。
德国是世界干混砂浆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国土面积3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00万,2002年水泥用量为2880万吨,其中用于商品混凝土的为1340万吨(占46%)、用于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为940万吨(占33%)、用于现场搅拌混凝土的为250万吨(占9%)、用于商品砂浆的为180万吨(占6%)、用于其它项目的为170万吨(占6%),水泥的平均价格为人民币800-900元/吨。1999年德国建筑砂浆用量为1143万吨,其中干混砂浆占87%,预拌砂浆占13%。干混砂浆用量为994万吨,平均价格为1000-1200元/吨,产值约110亿元(人民币)。
图1.德国干混砂浆用量情况
到2000年,德国有年产10万吨生产规模以上的干混砂浆工厂150多家,平均大约每50万人口就拥有1家大型干混砂浆工厂。欧洲是世界上干混砂浆消耗量最多的地区,2001年欧洲干混砂浆的总消耗量约为7000万吨。世界上主要干混砂浆分布情况见图2
在亚洲,韩国 近几十年来,韩国经济有较快的发展势头。经济的发展为以水泥和混凝土为主要原料的建筑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目前,韩国地面用、装饰用普通型干混砂浆加起来有约300万吨的市场。预计今后5年里干混砂浆将会占整个市场的80%以上份额。
特殊干砂浆在韩国应用的主要有:喷射砂浆(30万吨/年)、瓷砖粘结剂(22万吨/年)、修补砂浆(6万吨/年)、腻子类(1.5万吨/年)、自流平(1.4万吨/年)、石膏粘合剂(3万吨/年)、填缝剂(6万吨/年)、防水砂浆(2万吨/年)、保温砂浆(2万吨/年)、耐火砂浆(4.5万吨/年)。
1984年新加坡"双龙"公司开始建立第一个干混砂浆生产厂,生产墙面抹灰砂浆,年产量不足1万吨,其它产品开始主要依靠进口。近年来,政府规定所有砂浆必须"干粉"化,因而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新加坡是世界上第一个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的国家,到2000年为止,260万人口的新加坡已拥有130万吨干混砂浆的年生产能力,并在1-2年内达到150-18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
中国香港工地现场使用干混砂浆较多,有一条由新加坡Natsteel集团旗下的Eastern Pretech (HK) Ltd 公司1997年投资的美特耐 EMIX® 干粉砂浆生产线,设计产量60t/h(30万吨/年),是亚洲第六大干粉砂浆工厂。当地水泥价格约为420元/吨,沙价格约为80-100元/吨,干混砂浆产品品种与新加坡类似,袋装干混砂浆售价为600-800元/吨,品种包括天花及批墙系列、外墙批土系列、地面砂浆系列、防水砂浆系列、修补系列、不收缩灌注料系列,而装饰和特种砂浆则大多依赖进口。
(二)国内干混砂浆发展概况
我国建筑砂浆完整经历了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到干混砂浆的发展历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北京、上海等地开始引进研究干混砂浆技术,直到九十年代末期,才开始出现具有一定规模的干混砂浆生产厂家。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国家开始鼓励发展干混砂浆。原国家建材局发布的《新型建材制品导向目录》中将干混砂浆作为重点发展和鼓励项目之一,可享受设备进口等有关税收的优惠。原国家经贸委在《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2003年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下发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通知》,通知要求:“各城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规划及使用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的发展,确保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供应”。2004年商务部等五部两局颁布的《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根据实际情况限期禁止城市市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制定”。
1、上海地区干混砂浆的发展情况
上海是国内最早鼓励预拌砂浆和干混砂浆发展的城市,也是最发达的地区。拥有一批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国内独资的企业,截止到2004年底,上海干混砂浆造企业达45家,生产能力合计780万吨。
上海是全国唯一一个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必须使用预拌砂浆的城市,2002年上海市建委、上海市环保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使用干混(商品)砂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在外环线以内,市郊区县镇地区新开工工程全部使用干混(商品)砂浆;2004年1月1日起全市新开工工程全部使用预拌(商品)砂浆”。2004年7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23号《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以法规的形式再次重申“为了防止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建设工程应当使用商品砂浆”。而且还明确了执法主体,规范了执法程序,加大了执法力度。为了贯彻落实本“办法”,上海市建委和环保局又联合下发了《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干混砂浆若干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在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干混种砂浆,规定的发布更好的推动了上海市推广使用干混砂浆的工作。从2005年1月至4月上海市共使用干混砂浆40多万吨。上海曹扬建筑粘合剂厂是全国生产干混砂浆最多的企业,2004年产量是10.2万吨,其中普通干混砂浆4万多吨,是干混砂浆行业中的一面旗帜。
2、北京地区干混砂浆的发展情况
1989年,北京出现了干混砂浆的雏形,如石膏腻子、粉刷石膏等非水泥基干粉产品被广泛使用,瓷砖粘接剂、地面自流平材料等水泥基干混砂浆也有少量应用。1998年以后,由于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日益提高,各种外保温体系的专用砂浆被大量地应用于各种工程,使北京市干混砂浆的应用上了一个新台阶。目前,北京市大大小小生产企业已发展到200-300家,年产量也达到目100多万吨。其中,北京金隅集团和德国麦克斯特(Maxit)公司合资建设年产20万吨的干混砂浆生产线,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干混砂浆生产企业。除此之外,北京还有新港水泥厂、北斗星混凝土搅拌站等一批企业也在筹建和策划中。可以说,建筑干混砂浆在北京市已经初具规模。
在政策制定方面,2002年由北京市建委、计委、经委、环保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北京市散装水泥发展导向意见的通知》,在导向意见中提出:“积极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干混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2004年1月北京市建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通知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应积极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四环路以内工程,奥运工程应率先使用,工程维修、家庭装修提倡使用预拌砂浆。同时,还明确规定:“根据概算定额,将工程增加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2004年3月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委联合转发《关于转发〈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在通知中又要求:“积极鼓励发展预拌砂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市建设行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严格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行政措施,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但是,时至今日北京市还没有出台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的政策,这也是北京市预拌砂浆发展落后于上海的主要原因。
在应用上,北京市建筑干混砂浆发展最迅速的是外墙外保温砂浆。北京市每年外墙外保温砂浆总体用量在15-20万吨,其中80-90%左右为双组分产品,单组分干混砂浆用量在2-3万吨,还有一些企业产品在外省市使用,外墙外单组分保温干混砂浆的总产量大约可以达到3.5万吨左右。
3、广东地区干混砂浆发展情况
多年来,广东地区对发展干混砂浆十分重视。2001年广州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在我市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商品砂浆的通知》,2005年广州市建委又下发了《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和干混砂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和干混砂浆。各有关单位要将预拌砂浆和干混砂浆使用列入工程质量、文明施工评定的检查与考核范围”。
从2001年到2004年初广州市使用在工程上的干混砂浆达22万平方米,主要是防水砂浆。广东地区有7家干混砂浆厂,年生产能力达47万吨,大部分是港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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