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一砂石矿6.26亿成功出让,又被国企收入囊中!
9月7日,浙江省兰溪市横溪镇钱宅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在浙江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出让,起拍价4.7亿,最终被兰溪市致诚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6.26亿成功竞得。
一、出让矿权详情
矿区位于兰溪市横溪镇桐坞岭一带,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安山玢岩),面积约0.225平方千米,出让年限5年,生产规模600万吨/年,矿区建筑用石料控制资源量991.32万立方米(2716.21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99.89万立方米(219.75万吨),平均拍得资源单价21.32元/吨!
据爱企查显示,兰溪市致诚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8月26日,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6楼611,法定代表人赵飞,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材料销售等,为兰溪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放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矿区生产生活用水净化达标后才能外排,并使用水循环。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5、竞得人须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矿区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采矿权人在开采服务期限内应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具体金额按照治理方案预算标准核定。
三、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一次性全额申报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2、政策处理费用
横溪镇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横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兰溪市横溪镇钱宅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横政〔2021〕20号)、《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兰溪市横溪镇钱宅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兰政发〔2021〕30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44626.592万元(包括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所涉及的土地、林地、道路、旧房、坟墓等)。采矿权竞得人在《进场施工保障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政策处理费用,缴纳至指定的兰溪市专户。横溪镇人民政府会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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