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山:没装GPS泥头车不准上路 违者罚款200元

2006-02-20 00:00

      从3月20日起,没有办理《(B)列管车辆通行证》的1.5吨以上的工程运输车(俗称泥头车),不准在小榄镇内行驶,违者罚款200元,同时滞留车辆。这是记者昨日从小榄镇政府召开的专项整治泥头车会议上获悉的。

      去年泥头车撞死4人

  据交警一大队介绍,小榄目前沙、土、石场共有20家,至少有200辆泥头车,其中大部分是外地车,存在无牌无证、牌证不齐、非法改装等情况。这些车辆安全性能差,灯光不全、刹车不灵;司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发生超载、超速、冲红灯等违规现象。

  据悉,去年,小榄发生不少由泥头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较大危害,其中4人命丧泥头车下,一名涉嫌司机至今在逃,没有抓捕归案。另外,这些泥头车在运输过程中,将沙、土、石散落在路面上,污染了环境,严重影响了小榄城市形象。

      拿证车辆要装GPS系统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表示,为了配合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小榄镇内泥头车的监管力度,从今天起到3月20日止,镇区所有从事运输沙、石、土的1.5吨以上及运输商品混凝土的工程营运车辆,必须到交警一大队或者交警一大队四中队办理《(B)列管车辆通行证》(挂军车号牌的须到军队、武警部队登记备案),加装符合标准的液压可伸缩密封顶盖,按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提醒违规者罚200元

  据悉,具备行驶证、驾驶证、车辆营运证、车辆购买第三责任保险、《运输劳务合同》等条件的车辆方可办理《(B)列管车辆通行证》。另外,交警部门将根据施工单位与泥头车方签订的运输劳务合同,确定车辆的通行时间、行驶线路和通行的有效期限。

  据悉,从3月20日起,交警一大队将通过GPS定位系统对泥头车的交通运输秩序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行车安全;没有办理《(B)列管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不准上路。

  交警部门表示,从3月20日起,将展开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拼装、报废、套牌、假证以及没有办理《(B)列管车辆通行证》的泥头车,对规者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200元,同时滞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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