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青岛今年起进行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2006-02-09 00:00
      发展循环经济是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支撑能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了尽早把青岛市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春节前青岛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该市实际,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特别是今后5年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其中就明确指出了在今后五年内青岛市要规划建设全市性的建筑垃圾分选、处理场,对废混凝土、废沥青混凝土、废砖块、废砂浆、施工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等进行分类及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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