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修订简介
关键词:规范;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技术在我国的迅猛发展,使得1998年颁发的《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已经不能适应技术发展的需要。经国内14家单位的众多专业人士对原规范进行大量修订的规范新文本GB50119-2003(以下简称“新规范”),已在
新规范适应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立技术贸易壁垒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工业的需要。技术贸易有三大壁垒,即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是技术法规,在规范的文本中以黑体字标识;规范本身就是技术标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则属于合格评定。
规范本身定位于监督者,强化了规范的裁判功能。与旧规范相比较,大大淡化了教练角色。但是增加了检验方法和施工控制要求,在“基本规定”章和“防冻剂”“膨胀剂”两章中还增加了质量控制和品质检查的单独规定。这都为施工、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提供了执行依据。
1 规范的主要内容
经过重大修订后的新规范包括%%章和附录。内容分别是总则,基本规定,普通减水剂及高效减水剂,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防冻剂,膨胀剂,泵送剂,防水剂,速凝剂;附录A为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检测方法(新增加);附录B为补偿收缩混凝土的膨胀率及收缩率测定方法;附录C为灌浆用膨胀砂浆竖向膨胀率的测定方法。此外还附有用词用语说明。
2 新规范增加的内容
2.1 增加制订了4种外加剂的应用技术规定
新规范中增加制订了4种外加剂,即缓凝高效减水剂、泵送剂、防水剂、速凝剂的应用技术规定。
近年来高性能混凝土在我国获得较快发展,其特色是多与高强度联系在一起,统称高强高性能混凝土。为满足这一需求,缓凝高效减水剂得以推广应用,且品种型号也不断增加,新规范中明确它以缓凝为基本特征,列于第5章。
泵送剂和防水剂是我国上世纪90年代发展最快的外加剂品种。新规范中适时增加了第9和第10两章,对施工和质量做了规定。此外,对市政、土木工程中广泛使用的速凝剂施工应用也另辟第11章作了阐述。
2.2 对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外加剂的使用提出限制
在“基本规定”中,明确列入强制性条文:“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在第7章“防冻剂”中又新列入“含有硝铵、尿素等产生刺激性气味的防冻剂,严禁用于办公、居住等建筑工程”。这是针对近来北方一些大城市的新建筑不断发生业主与施工单位因室内气味发生纠纷而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其依据是2001年实施的《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
2.3 增加对外加剂含碱量的限制
在“基本规定”一章中,除增加了前述强制性条文以外,还增加了“处于与水相接触或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时,由外加剂带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
2.4 增加外加剂现场复验项目的规定
为保证施工质量,新规范在“基本规定”一章中增写
2.5 对受冻临界强度作出新规定
在“防冻剂”一章中,对混凝土温度降到规定温度时强度必须达到的受冻临界强度作了重新规定。即针对不同的最低环境温度,受冻临界强度值将分为三档。最低气温分别为
本章还在“质量控制”一节中具体规定了测温点的布置以及测温探头的埋入深度为100~
2.6 掺膨胀剂混凝土的设计要求和品质检查
由于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必须在限制(即受约束)条件下作用,所以配筋率应适当加大,宜大于0.4%,尤其是结构开口部位、变截面部位等处应适当增设附加筋。楼板配筋率宜为0.6%,构造筋网宜细而密,若做防水屋面则应配双层钢筋网。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后浇缝最大间距不宜超过
“品质检查”一节着重强调要以限制膨胀率和限制干缩率的试验值作依据。有抗渗要求时,还应做抗渗试验。对于膨胀剂品质的优劣,除限制膨胀率,更重要的是在水中养护14d后再在空气中养护28d所测定的限制干缩率。补偿收缩混凝土和膨胀混凝土仅看限制膨胀率还远远不够,如果后期收缩大,前期的膨胀效果就被抵消了。
2.7 关于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检测方法
本规范采用2倍重量的水泥净浆流动度试验方法,加水量也是2倍。其特点是做过试验的水泥浆不重复使用,测定初始30min、60min时的净流动度值,试验结果分别以掺量为横坐标,流动度为纵坐标绘制曲线,以饱和点时外加剂掺量低、流动度值大、损失小为水泥适应性好。用水泥胶砂试验方法也可得出同样结果,但饱和掺量点似乎更明显。
3 修改内容
3.1“基本规定”有较大修改和补充
本章除增加强制性条款以外,根据近年来国内泵送剂、缓凝减水剂等对水泥适应性越来越“挑剔”的严重现状,写入相关条文,规定使用前应先做适应性试验。
试配掺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应采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检测项目应根据设计及施工要求确定,检测条件应与施工条件相同。新修订的这一条明确了应用试验要以该工程使用材料为主。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中规定的方法则主要用来对外加剂产品作型式检验。
外加剂在混凝土中的掺量以什么材料作计量基础,历来有不同作法。规范确定了以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表示或以mL/kg胶凝材料表示,统一了计量基准,也考虑了粉煤灰、矿粉及膨胀剂等其他胶凝材料对外加剂的影响。
3.2规定掺木质素磺酸盐类外加剂时应先做水泥适应性试验
在第3章中写明,当掺用含有木质素磺酸盐类物质的外加剂时应先做水泥适应性试验。因为现在的研究表明,木质素磺酸盐有时使水泥假凝、急凝,原因很复杂,无法用水泥掺合料中的石膏种类概括一切,况且对某种水泥用何种石膏一般使用者无法考核。
3.3 扩大缓凝剂和缓凝减水剂的适用范围
在扩大适用范围的同时,新规范特别指出缓凝高效减水剂可制备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新规范还写明,掺有缓凝成分的混凝土成型后应及时抹压并始终保持表面潮湿,这是因为施工环境风大干燥时,混凝土可能出现表面凝固的“牛皮糖”现象。此外,环境干燥及昼夜温差大时,混凝土表面极易产生塑性裂缝,因此浇筑后覆盖表面,始终保持潮湿是非常必要的。
3.4“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一章的主要修改内容
经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早强剂品种已增加了许多。例如硝酸盐及亚硝酸盐、低分子量羟基羧酸盐作为早强剂国外已普遍使用,国内也多有报道;而氯盐的使用则受到较大限制。硝铵等由于对人体的刺激作用未被列入,对于国内很少使用的甲酰胺、氟硅酸盐等暂未列入。
本章强化了氯盐及强电解质无机盐的禁用范围,将用词改为“严禁采用”,而不是1998年规范中的“不得用于”。条文则由2条13款减为2条11款,原因是氯盐也是强电解质无机盐类的一种,因此将重复的条文予以合并。
大体积混凝土中不使用早强剂是为避免温差裂缝,各国都有此类规定,因此新规范增设此条。此外,对常用早强剂的限制掺量做了小的调整,以氯盐掺量表示的均改为以氯离子含量表示,因而更为确切。将有饰面要求的混凝土中硫酸钠限量降为0.8%,因为在一般环境中超过此量会使混凝土表面析白;而对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则禁止使用。
3.5 关于防冻剂的分类方法
改变了防冻剂的分类方法,增加了水溶性有机化合物和有机物与无机盐复合等类别,这是在不少地区禁用或限用含氯防冻剂后近年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品种,而且泵送型防冻剂多以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作为其主要成分。同时,肯定了有机类防冻剂可用于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3.6 灌浆用膨胀砂浆竖向膨胀率的测定
本方法在新规范中被单独列为附录C,将其与填充用膨胀混凝土分开,在1988年规范中它只是附录3中的一段叙述。新规范测试方法规定灌浆料用水量根据使流动度达到(250±10)mm来确定。对具体操作步骤也作出了统一规定,尤其是将过去模糊叙述的“经常注水保持潮湿状态养护”具体化为从测定初始读数起,每隔2h浇水1次,连续浇水4次以后,每隔4h浇水1次,保湿养护至要求龄期。最后的试验结果计算精度也改为10-2,从而更具可操作性。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概括了14种主要外加剂的使用方法及应遵守的规则,因此是一部总结性、权威性的规范。它的颁布实施,对从1997年开始颁布的外加剂各标准的修订做了一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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