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使用海砂建房受严格限制

2005/11/1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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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发出通知,严格限制在全市建筑工程中使用海砂,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通知中说,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用砂的进场联合验收制度和用前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施工单位开采海砂、对海砂进行除盐处理和混凝土搅拌等过程,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不得使用未经验收、检验或经验收、检验不合格的建筑用砂。

  对于确需使用海砂的工地,施工单位必须采用淡水冲洗,消除海砂中海盐的腐蚀作用,并征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送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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