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新门槛:泥头车须装GPS

2005-11-06 00:00

      从今天起,中山市交警支队、城管执法局、交通局联合对市中心城区的泥头车上路进行统一整治;12月1日起,在全市拉开整治大网,向各镇区的泥头车猛烈“开刷”。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对该类车辆进行全面根治。

                                       车主司机:白天睡觉晚上开工

   市交警支队交管设施科科长区锦浩介绍,中山市涉及泥头车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超装滥载,超速、逆向行驶,疲劳驾驶,肇事逃逸,报废车辆上路,非法拼、改装车辆,车容车况差,噪声大,损坏道路,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市容镇貌等。更有甚者,一些泥头车车主或司机,采取白天睡觉晚上开工的办法,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有些泥头车被扣查后,以“影响工程进度”、“影响地方经济建设”为由,到处拉关系求人情,导致违法现象反复出现。


违章后果:车辆身份不明监管难度大

   泥头车整治问题成了顽症,一向都是交警等部门整治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在我市上路行驶的泥头车多数来自外省,其中以广西、湖南、四川等省最多。一些车主或司机抱着开一天车赚一天钱的心态营运。因此,泥头车证照不全、保险过期,或使用报废车辆都是“正当现象”。一些车辆挂假牌、套牌,甚至无牌就上路营运,身份不明;驾驶人从事营运工作不登记不备案,且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便逃之夭夭,有关部门无从对人、车进行查处。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我市涉及泥头车的交通事故达59宗,死亡人数为15人,受伤44人,一些事故至今得不到顺利处理,后果严重。

有关部门上路整治泥头车

领证条件: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根据《中山市城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试行规定》及市政府同意实施的《关于中山市营运车辆实行GPS运行安全监控管理的工作意见》有关规定,从11月5日起,将对工程营运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凡在城区及各镇区从事砂、石、土的1.5吨以上的工程营运车辆、运输商品混凝土车辆,须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征,申领须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经公安交警机关登记备案而且合法的车辆,或者是在军队、武警部队登记备案的军、警车辆;须加装符合标准的液压可伸缩密封顶盖;已按规定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有效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车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运输劳务合同;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支配者持有身份证,非本市居民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持车辆营运证等,才可到所属辖区的交警部门办理车辆“通行证”,否则不准上路营运。

交警部门:违者罚200元并滞留机动车

      昨日,市交警部门对媒体表示,凡没有办理通行证的泥头车,不准在市内道路上从事砂、石、土及商品混凝土运输。违者将按冲禁处理,交警部门按照《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200元罚款,并滞留机动车辆。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5 23: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