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今年12月31日起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2005-10-23 00:00

      今年12月31日起,再在城区工地现场搅拌水泥,造成尘土飞扬,将受到处罚。昨悉,武汉市建委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全市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对城区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提出限时表。

      武汉市建设、公安、交通、商业部门通知要求,该市7个中心城区、东西湖区以及沌口、东湖、庙山、盘龙城等开发区,从今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从明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江夏、蔡甸、黄陂、新洲、汉南区等城镇地区及新洲区阳逻开发区从明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从2007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据介绍,发展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是节约国家资源、保护城市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及推广散装水泥的重要途径。违反规定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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