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需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
“节能省地型”住宅是指在保证住宅功能和舒适度的前提下,要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到首位。在规划、设计、建造、使用、维护全寿命过程中,尽量减少能源、土地、水和材料等资源的消耗,并尽可能对资源进行循环利用,实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住宅。
我国的“节能省地型”住宅应该定位在以下几个方面:
1.节能:一是通过科学的规划布局、合理的功能分区以及住区布置;二是通过建筑朝向、体形系数等规划设计手段;三是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以及设备和管线的节能,来减少能源消耗。
2.节地:一是合理规划住宅建设用地,少占耕地,尽可能利用荒地、劣地、坡地等;二是合理规划居住区,在保证住宅功能和舒适度的条件下,确定居住区的人口规模和住宅层数,提高单位住宅用地的住宅面积密度;三是通过设计的优化,改进建筑结构形式,增加可使用空间;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延长住宅寿命,减少重复建设;合理控制住宅体形,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有效利用;四是合理配置居住区的环境绿化用地,增加单位绿量;减少停车占地并向立体空间发展,以留出更多居住空间。
3.节水:一是在城乡规划、居住区选址中,充分考虑水资源开采利用与补给的平衡关系,以及城市供水与排水系统对节水的有效性;二是在住宅小区中,通过雨水收集利用、生活废水收集与处理回用等住宅节水措施和设备,解决非优质用水的来源;三是在住宅小区中,通过分质供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等住宅节水措施与设备,节约用水。
4.节材:一是推广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体系(如钢结构、木结构);二是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的建筑材料(如高强混凝土、高强钢筋等);三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选用当地的、可再生的材料及产品;四是推行一次装修到位,减少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五是鼓励废弃的建筑垃圾回收与再利用。
近期工作重点 :
(一)制定“节能省地型”住宅的产业政策
明确“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目标、发展规划、技术政策、经济政策、组织政策、市场政策,建立必要的工作推进制度和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技术发展纲要。
(二)建立“节能省地型”住宅标准体系、控制指标体系
一是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角度重新审视现有的规划和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规划和标准体系;二是要把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框架体系,并保证“节能省地型”住宅用地指标得到落实;三是要研究建立小区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的指标体系,并进行最严格的控制;四是要研究在农村住宅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建造中,采取什么样的指标进行引导和控制;五是尽可能把涉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关键性能或指标列为国家强制性条文,并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
(三)研究制订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创新机制
综合运用财政、税务、投资、信贷、价格、收费、土地等经济调控手段,逐步构建资源节约型住宅产业结构和住宅消费结构。一方面鼓励开发商建造、人民群众购买“节能省地型”住宅;另一方面,对不执行相关标准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以市场化的方式来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
(四)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技术进步,通过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实现住宅产业的提升
建立评估认证体系,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一是把“节能省地型”住宅的研究工作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为研究开发相关的技术及产品提供保障;二是大力抓好“节能省地型”住宅示范工程,以示范效应来带动“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三是建立“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评估认证制度,引导其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合作
继续拓展合作领域,并把合作重点放在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技术及产业合作、能力建设和示范工程等方面,在“节能省地型”住宅、开发使用可再生能源、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可持续住宅、引进先进施工工艺及技术等方面,缩小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实现我国“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跨越式发展。
(六)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引导“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的法规体系
目前,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许可手段,如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依法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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