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六地禁现场搅拌混凝土

2005-03-04 00:00

    现在,我们常常可以在城市里看到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景象,灰尘四扬,泥水横流,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如今,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历史。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建设厅获悉,从2004年12月31日起,福建省包括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三明等在内的6个城市已经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 

    建设部、交通部、商务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24个城市城区自2004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福建省以上6个城市也在规定范围内。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这就意味着到2006年全国所有的城区将一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据悉,凡按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未经批准擅自现场搅拌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改正。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07: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