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对重点领域扬尘污染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12月29日下午,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昌市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城市重点领域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裸地堆场码头,均应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4%
今年以来,南昌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截至12月28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4%,持续在中部六省会领跑;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年均浓度为30.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2%。
为更加有效解决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南昌在城市建设施工扬尘治理方面有哪些硬招?城市扬尘是南昌市PM10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南昌市积极推动“四尘”防治,强化施工、运输、道路和裸土堆场码头扬尘治理的行业监管,推动“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标准化,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差别化重点监管和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等措施,加大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管力度。同时,引入扬尘治理监管智慧系统,通过远程监控等科技手段,对在建工地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从而克服了人员监督巡查的限制,实现了从“巡”到“智”的转变,提高了扬尘治理监管效能,形成了全市扬尘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处受罚 多处受限
为进一步强化对建设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建设扬尘污染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负主要责任,负责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设置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负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检查、同时考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做好问题报告。运输单位对各类散装物料、建筑垃圾运输扬尘负主体责任,负责做好车辆密闭(封闭)运输,并按规定路线、时间运输。
《通知》指出,各级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均可通过“南昌智慧环保”平台将违法线索推送至具有处罚权的部门,根据污染程度和违法行为发生频次,从严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向平台反馈整改和违法处罚情况,实现扬尘污染问题的“发现、交办、整改(处罚)、反馈”闭环管理。
记者了解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因违反《通知》要求被依法处罚的,处罚信息将被有关部门依法纳入信用信息管理,严重失信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在政府网站和各类信用网站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因违反《通知》被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的,由住建部门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评优评先、工程担保与保险的重要依据。工程运输车、搅拌车因违反《通知》被依法处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将处罚信息纳入全市文明交通分色分级管理。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扬表示,南昌市实施城市重点领域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是践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三管”责任使命,将助力推动形成全市环保工作一盘棋,提升监管效能,以更优良的空气质量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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