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近1900万元!河北峰标建材164万吨水泥粉磨产能指标拍卖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 2021-12-29 10:27

近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了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164万吨水泥粉磨产能指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从公告得知,此次164万吨水泥粉磨产能指标起拍价18885150元。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30日10时至2022年1月31日10时止在“公拍网”(www.gpai.net,户名: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164万吨水泥粉磨产能指标(型号为Φ5.6m高细辊压内选粉水泥立磨机),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18885150元;保证金18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所在企业是否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已完成淘汰拆除、是否被列入去产能范围、是否符合产能指标置换转让条件,竞买人应实地调研(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管理部门咨询)全面了解,审慎竞买。

2、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地方水泥产业对跨区转让和项目审批、建设时限的相关政策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如因不符合当地水泥产业规定条件或未能在当地政策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审批、建设等工作,从而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不能实际占有及交割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风险与责任,本院不为此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责任;另竞买人竞得产能指标后该指标可能存在被政府调整给其他有能力建设企业导致竞买人不能实际占有的风险,本院不为此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审慎竞买。上述情况竞买人应知悉,并自行判断。

3、基于拍卖标的的特性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水泥产业政策规定,该拍卖标的在产能置换比例、时间要求,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方面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实际交割和取得拍卖标的相关权利,竞买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应对拍卖标的和相关产业政策、规划进行全面的了解、确认,一旦办理了报名登记手续即视为自愿承担竞得该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竞买人不得因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风险而向本院主张任何责任。

4、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涉及过户时可能需支付的各项税费及其他支出。拍卖标的过户过程中产生任何税费和因过户产生的其他支出均由买受人承担。

5、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的水泥粉磨产能指标数额系邯郸市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供给本院。该产能指标转让、使用的相关政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是否具备买受人资格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根据邯郸市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向本院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该产能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产能,该产能拥有企业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注册企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水泥粉磨产能指标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能指标过户手续。

6、本次评估、拍卖范围仅包含水泥粉磨产能指标,不包含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原有的水泥粉磨生产设备。

对于以上拍品本院已知和未知瑕疵,各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邯郸伟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拍卖期间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咨询工作。咨询时间: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与邯郸伟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请按本公告说明报名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账号:5011 6701 04000 59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邯郸邯山支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邯郸市中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联系电话:0310-8067533。

咨询电话:15532097674、15533332337。

监督电话:0310-8501768。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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