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从灵活运作退城入园和“拆二合一”说到投资冲动
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新政已经实施,陆续已有按新政实施的案例。
近日,有某省工信主管部门“某一水泥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工厂技术改造产能情况公示”案例,案例有点儿绕。情况公示了省内一X地级市一条2500t/d生产线入工业园的技术改造项目,先“建设”了虚拟2500t/d线。省会城市(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所辖Y县内另一条2000t/d生产线停掉,产能转移到X市,其产能100%入X市工业园。依托“拆”X市工业园“2500t/d线”,合上Y县迁来的2000t/d线, “两条生产线”在(同一)工业园内实施技术改造“‘拆’二合一”,建设了一条不扩大产能的4500t/d生产线。从省主管部门公示看,于此技术改造项目遵循了“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2021年7月20日《<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要求”。因此,不用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只有产能情况公示。
产能置换新政规定,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关于产能置换比例是,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2:1;位于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 1.5:1。
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应是从对行业总体要求提出,行业不能再增加其产能了。新建项目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
产能置换新政规定,依托现有水泥窑和玻璃熔窑实施治污减排、节能降耗、协同处置、提升装备水平等不扩大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确因当地发展规划调整,导致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的生产装置迁建的(水泥项目严格限制在同一地市州范围内),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解读》称,按照《办法》要求,不扩大产能的技改、搬迁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例如,同一厂区内两条生产线在原厂区内实施技术改造“拆二合一”;再例如,因地方轨道交通、公路、机场、水利建设、生态保护或城市规划要求退城入园等导致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的生产装置迁建的水泥项目。
如果把严禁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只是针对企业个体,这样一来就演变成了企业只要是不扩大产能的项目,怎么灵活组合都行,也不用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应该说,产能置换新政官方解读中基本没有禁止这样的做法。在情况公示中能有,按照了工信部《关于该水泥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工厂技术改造的复函》(工原函〔2021〕386号)要求的表述,这似也印证了行业主管部门没有禁止这样的做法。
如利用2500t/d+2000t/d产能指标,按1.5:1减量置换,只能新建一条3000t/d生产线。现在情况是产能指标百分之百利用,新建一条4500t/d。大胆揣测一下理由应是:
依托X市2500t/d线(产能),进行改建性质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工厂技术改造,套用可以不用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产能可等量使用。再之,将2500t/d线入工业园,也可以不用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确切的说法是,先退城入园,再依托迁入工业园的2500t/d虚拟生产线技术改造,所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依托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
Y县2000t/d线位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省会,将该线停掉迁到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X市工业园,也应是有利于当地生态保护或城市规划退城入园要求。这样的搬迁虽跨了地市州范围,但肯定有利于当地产业转移之要求,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也在情理之中,其产能指标可等量使用似也不违反当地生态保护或城市规划之要求;
提升生产线规模符合有利于治污减排、节能降耗、提升装备水平的技术改造原则。因此,将要拆除迁建入园的2000t/d与“拆除”入园的虚拟2500t/d合二为一,也基本符合技术改造“拆二合一”的原则。诚然,以这样方式新建一条4500t/d,可执行不制定产能产能置换方案的原则,两条线产能完全利用起来似还可认定为是一种“优势”互补。从这意义上,难道说以这样方式的新建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是否可视为确有必要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新建项目的范例甚至“标杆”呢?这样的一再加大产能置换比例规定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据新华社报道,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8月26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韩正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做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增量项目要坚决严控,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的新项目不能再审批。
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督察组给出的反馈意见中提及一些省份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管控不严,去产能工作不严不实等现象。江西、广西存在上马“两高”水泥项目的冲动。日前启动的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依旧将严查“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作为工作重点。
根据中国水泥网水泥大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项目所在省熟料年产能为6292.99万吨,2020年熟料产量为4164.41万吨,产能利用率仅66%。该省压减产能应正当时。
将现有一条生产线先虚拟入园,再“拆除”,与跨地市州迁建入园一条生产线项目一合,合为一条(等量置换)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以退城入园和虚拟的“拆二合一”,比照为同一厂区内“拆二合一”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的行政解释,实施事实上的可不用减量置换的新建项目,这样的灵活运作,是不是也可视为是“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管控不严的一种表现形式呢?
编辑: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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