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

2012-08-23 00:00

  记者20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为掌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有关情况,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

  根据通知,此次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结构、分布及配备、使用管理情况,为推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提供依据、为下一步出台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提供保障。

  通知明确,此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时点。清查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社会团体。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用车清查工作。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重点清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气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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