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缺失增加“三公”公开难度

2012-04-20 00:00

  国务院再次要求“三公经费”公开,这一次剑指省级政府。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省级政府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山东的‘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从去年就开始筹备,但具体公开时间还要由省政府统一研究确定。”19日,山东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李建民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关键还在于要有统一规范的公开标准,重点在于老百姓能看得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导报特约评论员刘尚希对导报记者说。

  山东公开时间未定

  去年,90多个中央部委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情况。但是,省级政府的“三公经费” 公开却迟迟没有迈开步伐,仅有少数几个省级单位做了公开。其中,北京市公开得最为详细。

  国务院此次对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给出了明确时间表,对于目前仍未公布“三公经费”的省级政府,最迟到明年,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

  “山东的‘三公’公开工作还在筹备中,将按照中央部署在两年内公开,具体时间由省政府统一研究决定。”李建民表示,晒“三公经费”需要突破技术上的难题。“各种开支项目的划分可能碰到界限模糊的情况,需要进行科学的统筹。”他说。

  据了解,这已是国务院第二次要求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相对于中央部委的公开速度,省级政府晒“三公”之路走的有点“磨叽”。李建民表示,和中央部委相比,省级政府面临的情况不同,复杂程度也不同,具体到每个省级政府,实际情况也不同,不能一刀切。“就山东来说,从去年开始,就积极主动地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如果没有具体的公开标准和科目,地方政府需要逐步统计各项花费,从原始凭证上逐项核对,这就增加了工作量,从而延长了筹备时间。”刘尚希说。重点是要百姓看得懂导报记者发现,在已公开的“三公经费”中,有的部门费用超过2亿元,有的部门花费低至几十万元。由于缺乏使用明细与详细解释,让大部分民众直呼看不懂,进而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由于没有统一的公开标准的要求,因此公布“三公经费”的中央部门标准不一,多数“粗枝大叶”。此外,由于目前我国“三公经费” 标准不一,有的公务接待被“隐藏”在其他项目中,各单位统计“三公”经费的口径不一。我国也没有公布“三公经费”的统一表格,各部门公布的项目五花八门。“‘三公经费’应当有一个规范的公开标准,哪一项该公开,都应予以明确,这样地方政府才更易操作。否则公开范围的宽窄不同,透明度也不同。公开情况应当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要求。”刘尚希说。在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对今年中央部委“三公经费” 的公开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要求部委公开财政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要细化到项级科目。

  “不一定要全部用统一的表格,公开的形式并不重要,重点是要让老百姓看得懂。”刘尚希表示。细化具体款项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及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刘尚希认为,省级政府在公开“三公经费” 时也要有详细的说明,对所公开的花费作出解释。“交代清楚每一笔公款的去向,才能增加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导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率先公布“三公经费”的试行省份,其公开程度也并不令人满意。大部分被认为“不适宜公开”的预算仍隐藏在名为“其他支出”的大类里,包括政府人员工资及行政成本等。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政府预算科目分为“类、款、项、目”四级。他认为,预算仅公开到“款”和“项”还是太过抽象,应该公开到“目”,老百姓才能一目了然。“应该对逾期未公布‘三公’的部门进行公示,并适时启动问责。”刘尚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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