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教师获研究生学历奖6000元

2012-01-30 00:00

  昨天,成都市教育局透露,《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正式通过实施。《方案》对中小学教师编制、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中小学校运动场标准化改造、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成都市将对该方案实施后5年内,在成都大学、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院校完成学历提升的公办中小学教师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公办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初中教师获得本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高中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的6000元/人。

  同时严把教师进口关,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必须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新补充的初中和高中教师必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中教师具备研究生学历的不低于20%。建立相应的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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