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家:个税改革单纯提高起征点结果会很坏

2010-12-22 00:00

  近月来高涨的物价再次掀起对个税起征点的讨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天却表示,如果其他条件不改变而只提高起征点,将是很坏的结果。
 
  他昨天在“2010中国总会计师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表示,“十二五”期间,个人所得税 要找到合理方案和时机加快推进,基本的原则仍是降低低端税负,适当增加高端税负,特别应强调将高端收入者工薪以外的收入综合进来。

  我国11月的CPI达到5.1%,创出两年多来新高,并且连续4个月冲高。物价上涨压力再次让公众关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也有专家表示应该提高起征点。

  个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工具,贾康昨日表示,按照现在工资薪金2000元的起征点,70%的工薪收入阶层已经不纳税,中国所有的农村区域也不纳税,提高起征点对真正这些需要得到扶助的人,没有一分钱的好处;而剩下只有30%仍然交税的人,提高起征点后真正降低的税负,每个人只有几块钱、十几块钱一个月,但那些高端收入的,像一些打工皇帝,可能年薪是千万元计,提高起征点后减少的税更多。

  “哪个政策设计者能接受这样的一个调整的结果?很显然,不能很简单局限于所谓起征点的考虑。”他表示,要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争取形成综合,真正使得高端收入的人更多缴税。

  他还表示,个税走向综合制的过程中,应该引入家庭赡养系数,掌握各个家庭具体的收入信息,合理实施调控,所以应该加快信息系统的建设。因此如果在综合的框架上,再加上家庭赡养系数,个人所得税的合理性就会明显提升。

  观点

  “房产税开征不会伤筋动骨”

  “现在房地产调控新政虽然力度空前,但是如果没有在不动产保有环节税制的推进,这一轮的调控和过去的调控就没有本质的区别。”贾康昨天“2010中国总会计师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表示,房产税并非和多数人“过不去”。

  他表示,对于一般的中等收入阶层,这个框架应该非常明晰,绝对不去覆盖现在家庭第一套住房,甚至被认为是改善性住房的第二套房,也可以不覆盖;真正被这个税覆盖的人群,在试点阶段的比例也不会很大,也应该给他们吃一颗定心丸,说明这个税不是让他们伤筋动骨。他举例说,如果一栋不动产是征税对象,做了评估之后几百万的税基,国际惯例要打一个7折,税率可能就在1%以下,那么一年是一两万的税。

  贾康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可以先从试点城市做起,初步开征的范围也应该不大,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之后逐渐成为地方财政支柱之一。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11: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