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今年工资指导价:最高25296元最低1257元
深圳2010年工资指导价位有点姗姗来迟了。昨日,记者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现了今年的工资指导价: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及平均数分别为:25296元/月、2800元/月、1257元/月、3198元/月,高位数比上一年度提高了6.7%,中位数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3.82%,低位数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4.07%,平均数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6.29%。
基层员工工资普遍提高
深圳市今年的工资指导价来之不易。据了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用网络调查、问卷调查、样本企业专项人工成本和薪酬情况调查等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高新技术行业等多个行业,其涉及全市230家企业近30万样本员工。
为了尽可能全面地指导员工的工资价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这次调查中,选取了个人所在区域、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等级、职称等级、企业经济类型、企业经营规模大小、所属行业、从事工种等8大项指标(表)描述个人的工资形成情况。
记者发现,最终形成的工资指导价位共分为5个部分23张表,囊括了571个工种。统计显示,2010年工资指导价位总体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及平均数分别为:25296元/月、2800元/月、1257元/月、3198元/月,高位数比上一年度提高了6.7%,中位数比上一年度提高了 13.82%,低位数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4.07%,平均数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6.29%.
“由于深圳市取消了特区内外最低工资标准的差别,并且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更主要的是受经济形势好转的影响,深圳市企业员工工资、尤其是基层员工工资普遍有所提高。”《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10年)》在说明中提到,深圳市政府加强了调控力度,体现了“控高、保低”的工资调控政策。
金融业仍是收入最高行业
从区域上来看,原属“关内”的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个区的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数为3638元,而“关外”的宝安、龙岗、坪山新区、光明新区为2513元,两者差距仍在1000元以上。
从行业上看,金融业仍旧是收入最高的行业,该行业的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数为每月7004元。而金融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也非常大,高位数达到每月38376元,低位数仅为每月2066元,两者的差距超过18倍。
据记者了解,从2008年来,金融业已经是连续三年稳居收入头把交椅了。2008年,该行业的平均工资指导价为7785元月,2009年受到金融风暴影响,降到了5300元/月,今年又再度提高到7004元/月。
工资指导价平均数位列第二的是房地产业,该行业工资指导价平均数为每月4458元;排名第三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该行业工资指导价平均数为每月4319元;而平均收入最低的行业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数为每月2353元。
从学历和技能水平对比来看,用人单位对高学历人才开出的薪酬平均数比对高技能人才开出的薪酬高一些。本科学历者工资指导价平均数为每月467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者为每月8007元,而就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看,高级工工资指导价平均数为每月4048元,技师为每月5170元,高级技师为每月 6918元。从职称等级工资指导价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工资指导价平均数为每月4012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每月6324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 8114元。
企业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人力资源工资价格信号,它只具有指导性,不具有指令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中提到,企业在运用指导价位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首先是指导价位与企业自主分配的关系。“政府制订公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只具指导服务性质,企业仍应实行自主分配、员工民主参与的原则。因为工资指导价位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工资标准,企业和员工可以据此参考,结合本企业实际,合理商定工资水平与工资标准。”说明中提到说。
其次就是指导价位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指导价位按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和平均数形式公布。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可参考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价位;经济效益一般可参考中位数的价位;经济效益较差可参考低位数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还有就是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的关系。说明指出,国有企业选择参考指导价位时,不能违反“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两低于”原则是当前国家调控国有企业分配的一种政策,具有指令性。企业应该有选择地运用工资指导价位,并把工资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
说明中特别提到:“工资指导价的作用是希望通过向社会公布目前人力资源市场上流动频繁、企业招用较多的各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工资价格信息,为人力资源供求双方在商谈确定某一职位(工种)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减少供求双方的盲目性,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运作效率,促进就业。”然而,个别专家在接受记者咨询时候都问到了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是工资指导价,为什么不在年初时候出台?放在了年末,指导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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