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报销执行难 省市衔接互踢皮球

2010-11-19 00:00

  养老保险在同一个省转移还不算难,最难的是全国范围内的转移,手续非常复杂,还规定必须由本人办理。但有多少人会为了金额并不多的养老金,会去办那么复杂的转移手续,一张往返的机票钱,可能就已经冲抵掉不少养老金。

  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中,退休老人在当地看病,钱是从左兜放到右兜,而医保跨地区转移就像“把钱放在别人兜里”,这就使得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不愿意接受医保的异地转移和报销。

  贫困地区财力不发达,医保起点较低,政府和单位投入少、个人缴纳的也少。如果医保可以异地转移,像广州这样医疗资源丰富、待遇好的地区将会受到很大挑战,因此医保以怎样的方式转入是值得探讨的。

  广东的探索表明,社保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操作层面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难题。专家认为《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国务院应该尽快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才能保证顺利实施。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异地就医报销难、医保转移难,社会保险面临的重重障碍,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10月28日下午,《社会保险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后表决通过,此时,距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已近3年。而自1994年列入立法计划算起,已有16年之久。

     有专家指出,社保地方立法,广东走在全国前列,广东从2006年开始就开始探索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2008年深圳又启动医保异地结算,但目前也有许多迈不过的坎。广东的探索表明,社保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操作层面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难题。他认为《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国务院应该尽快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才能保证它顺利实施。不然再好的法律也只是“画饼充饥”。

     确实,“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社会保险法》寄托了人们无限希望,怎样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梦想变成现实,也成为关注的焦点。

     关注一:缴费不足15年如何转保?

     如果在当地继续参保,当地会要求参保人把单位该缴的部分补足直到15年为止,然而由于这些地区多为发达地区,单位缴费较高,而参保人多为打工阶层,这一大笔费用无法承担,最后只有选择一次性领取

     朱秋花是梅州市五华县人,1998年来深圳打工,2001年开始在深圳购买社保,直至现在,已经缴纳了10年半的社会保险。今年8月4日,朱秋花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0岁,由于没有深圳户口,被告知到退休年龄后就不能继续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而且由于缴费年限没满15年,也不能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也就是说,她要么选择转保回老家,要么选择在深圳退保。

      这些日子朱秋花为自己的权益辗转于梅州、深圳之间,然而深圳称只能退保,五华县不接收转保。深圳称执行特区养老保险条例没有错,五华称执行广东省内养老保险省内转移办法,符合规定。

     养老保险可转移,早在2006年广东就出台了有关省内可转移接续的文件。去年底,国家又有政策明文规定,在全国范围养老保险可转移,但是在实施起来并不顺利。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在外打工人员都有朱秋花类似的遭遇。即使不是在深圳特区这样有地区性社保政策的地区,其他的地区政府同样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为非户籍人口提供续保,而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又不接受转移接续,于是“皮球”便被踢来踢去。

     “在国家出台养老保险全国转续的大背景下,朱秋花的遭遇很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显然是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扯皮,而不顾参保人的利益。”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翟玉娟认为。类似的情况让外来务工人员对购买养老保险没有信心,因此每到年底珠三角各地都会出现外来工“退保潮”。

     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由于转移接续难,造成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高。据深圳市社保部门统计,2009年深圳共有580多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保人数100万人次。

     然而有了《社会保险法》,能不能解决“踢皮球”事件?看来还是有难度,主要是政策操作起来有难度。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在当地继续参保,当地会要求参保人把单位该缴的部分补足直到15年为止,然而由于这些地区多为发达地区,单位缴费较高,而参保人多为打工阶层,这一大笔费用无法承担,最后只有选择一次性领取。

     针对这种情况,有专家建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出台解决问题的细则,比如说参保人只能补缴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就不要求他补缴单位那部分,但相应规定今后他领取养老金待遇则可以减少,而不是按本地居民的待遇领取。

     “其实异地转移最难操作的是以前在国有企事业工作的人转回原籍的人,他们以前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这笔钱由谁来补,不解决这个问题转移就会有阻力。”一位研究社保法多年的专家说。

     著名财经评论员苏小和说,在同一个省转移还不算难,最难的是全国范围内的转移,而且手续非常复杂,还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来办理。但有多少人为了并不多的养老金,会去办理那么复杂的转移手续,去从深圳跑到北京,或者从上海跑到广州,一张往返的机票钱,可能就已经冲抵掉不少养老金。

     关注二:医疗费异地报销谁来协调?

     异地医保报销医疗费难关键是要建立异地协作机制,以便于需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这关系到省与省之间的协调,因此难操作

     前年,四川成都的刘老先生患有脑血栓,退休后到广州的女儿家住。可是,没住两个月,就叫了两次120抢救,费用都是自己掏,因为外地的医保在广州不通用。老刘想把医保关系转到广州,当地的医保部门说没政策。于是,为了不拖累女儿,老刘最终不得不回了四川老家。

     但老人年纪大了,确实需要儿女照顾。今年初,广州启动了异地医保结算制度,随后广州成都异地医保结算也开始启动,在千里之外的成都参加医保,到广州住院也能方便地直接结算了。当刘老先生的女儿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又把老爸接到了广州,她心里对广州新的医保政策充满感激。

     然而前两个月刘老先生因病住院,她才感到原来医保险地区间的障碍并不是一个决定或文件就能“冰雪消融”。原来广州、成都两地异地医保结算,只是开展了代办业务,由于两地能报销的药品不同,只有一些普通的药才能在广州结算,大多数的药品还是需要回成都结算。刘老先生的女儿对南方日报记者说,能在广州结算的药很少,跟过去的区别不大。

     确实,广州的医疗条件好,不仅是儿女在广州工作的老人愿望在这里看病也有吸引很多省内其他地区参保人来就医,但报销不便是大问题。今年7月开始广东省内也开始实行异地医保结算,但仅有广、佛、珠医保实现双向联网才能异地结算,其他地区来广州看病报销难依然是个问题。

     其实2008年深圳也作过异地医保报销医疗费的探索,但因操作难,第二年就无疾而终。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一位官员说,异地医保报销医疗费难关键是要建立异地协作机制,以便于需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这关系到省与省之间的协调,因此难操作。

     他认为,《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就明确指出了一个方向,如果国务院再推出具体异地建立协作机制的政策,这个难题就有望解决。

     另外,专家分析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市级或县级统筹,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各统筹地政策不统一、医疗待遇标准不一致,这是阻碍医保联动的最大障碍。广州市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潘惠娟说:“医疗保险结算十分复杂,涉及到起付线、自付比例、封顶额度等等的计算。例如广州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就达 1400余种,更有众多的一次性耗材、诊疗项目等,不仅医疗机构难以分辨,即使是专业的医保部门也不可能设置许多套系统一一识别。”另外,深化医保联动也面临着管理服务对接以及技术成本的障碍。

     关注三:大城市如何摆平转入人口医保

     以一个发达城市的财力,能否完全将转入人口的医保完全承担起来,这直接涉及本地居民群体利益的医疗资源“再分配”问题,接纳城市的执政者很难“摆平”

      今天,社会人口流动已成趋势,而医保关系不能异地转移也制约着人口流动。

     如今,《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然而不少业内人士却说,发达国家实行全国统筹,在全国各地就医没有障碍。但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情况千差万别,实行异地医保难度比较大,需要冲破各地医保政策不统一、标准不一的障碍。

     我国的养老、工伤等保险是按省建立的,而医保是地市级统筹。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平衡,各地缴费比例和支付水平不一,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贫困省区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在缴费比例方面,成都市单位缴费为6%,个人为2%;广州市单位缴费为9%,个人为2%.两地人均医疗保险筹资额,成都市为700多元,广州达到1700多元。

     广州市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潘惠娟介绍,各地不仅缴费额度不一,而且缴纳年限也不一样。比如说,广州只要缴满10年就可以享受待遇,有的欠发达地区却要缴20年甚至更长,因此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当然都愿意转移到广州来。

     据了解,部分发达城市的医疗保障是完全基于本地户藉而开展的,相应的财政投入保障也基本上面向的是本地户籍居民。从其他地区“流入”的外来医保人员数量如果较少,接续和保障起来当无问题,但如果一旦达到一定规模,成为一个数量极其庞大的群体之后,以一个发达城市的财政财力,能否完全将这部分转入人口的医保完全承担起来,这直接涉及本地居民群体利益的医疗资源“再分配”问题,接纳城市的执政者很难“摆平”。

     “即使可以转移,操作起来难度也非常大,比如参保人在长沙参保5年缴纳5000元,但他已经因病住院花了1万元,那他的个人账户怎样转?更何况各地的公共账户的钱是转不了的,转入地明摆着吃亏。”潘惠娟说。

     她认为,多年来医保无法跨省流动的根源还在于长期形成的“历史欠账”。贫困地区财力不发达,医保起点较低,政府和单位投入少、个人缴纳的也少。类似贫困或欠发达地区居民将医保流入“投入大、保障起点高”的发达地区和城市,就存在一个“补差额”和加重负担的问题。

     “如果医保可以异地转移,像广州这样医疗资源丰富、待遇好的地区将会受到很大挑战。因此医保以怎样的方式转入是值得探讨的。”她说。

     有专家指出,这种挑战更大程度还来自于退休人员。“退休老人都愿意到省级医院看病,呼吸道疾病都想找钟南山,广州的医院承受得了吗?”有人这么说。

     医保制度附着地方利益,如果按相同比例投入,富的地方出的钱多,转入的退休老人多,医疗费用支出相应多;而穷的地方出的钱少,转出的退休老人多,费用支出的少,反而医保基金盈余增多。忽略地方经济水平的不同,结果只能是让经济发达的地区不愿接受异地医保退休老人。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韩克庆博士认为,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中,退休老人当地看病,钱是从左兜放到右兜,而跨地区转移像“把钱放在别人兜里”。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就会把附着在制度之上的地方利益抹杀掉,这就使得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都不愿意接受医保的异地转移和报销。

  在潘惠娟看来,《社保法》仅提供了“政策”,那些涉及到具体的方法,不是地方能解决的,需要国务院出台政策建立全国性转移机制,比如说可能涉及的外地医保接续所涉及的财政“补贴”问题怎么办。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好政策一些地方政府却执行难。

  她建议,为了确保好政策的落实,以打消个别地区和城市在接纳外来人员医保上积极性不足问题,应尽快建立和协调一个利益调整和分配机制。发达地区居民转入贫困地区,难度不大;但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居民转入发达地区,其涉及的公益性医疗投入及政府补贴,应尽快明确由谁承担。是由转入和转出地区平均承担?还是由国家承担?或者说划分一个合理的国家和地方承担的比例?只有尽快厘清转入后的利益分配与负担比例,方能真正确保医保流转“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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