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标准被指歧视糖尿病患者

2010-11-16 00:00

  11月14日是“世界糖尿病日”,来自全国的513名糖尿病患者及家属联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提交了一份建议,建议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下称《标准》)中限制录用糖尿病患者的条款,修改完善,以保护糖尿病患者平等就业权。

  《标准》第十条规定,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广大“糖友”们以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会《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为依据称:“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良好和无糖尿病并发症的情况下,体能和智能方面与普通人没有大的差别,是可以从事绝大多数工作的。”《指南》认为糖尿病患者“原则上应避免重体力劳动,不宜从事高温、高空及潜水作业,最好也不从事火车及公共汽车司机的工作”。公务员工作明显不属于上述类别。

  “糖友”担心《标准》会被其它企事业单位效仿,致使全社会对糖尿病患者普遍产生就业歧视,因此建议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修改完善,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歧视。

  北京协和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李文慧介绍,中国约有9400万糖尿病患者和1.5亿潜在患者。“多数糖尿病人只要饮食、运动得当,稳定控制血糖并不难。糖尿病人也有不能从事的工作,但具体要看是什么。”

  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糖尿病发病率是0.84%,如今,中华医学会公布的最新发病率是9.7%。20年间中国糖尿病发病率增加了10倍,糖尿病人就业权益问题将牵扯很大一部分人群。

  长期从事反歧视法律实务及研究工作的公益人士、北京益仁平中心理事陆军介绍,原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在颁布《标准》时,曾公布了制定这一标准的基本原则:尊重科学,尊重医学专家的意见,将体检标准与能否正常履行职责相结合,体现公务员职业和职位的一般要求。陆军认为,《标准》把多种完全能胜任工作的疾病人群和潜在疾病人群排除在外,与上述原则不相符。

  著名中国学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也表示:“各行各业都有糖尿病患者从业,公务员中糖尿病患者的比例也很高,没有证据证明糖尿病人群不能胜任公务员工作,而且糖尿病又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糖尿病人群在就业时不应受到歧视。”

  建议信由糖尿病患者小阳(化名)草拟。三年前,小阳因患糖尿病被学校强制退学,在维权成功后得以重返校园。如今,求职再次受阻的小阳决定重新踏上维权的道路,为自己和广大“糖友”争取合法权益的保障。截至11月13日,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已有513名“糖友”在网上签名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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