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促进就业

2010-09-13 00:00

  专家8日在由全国政协主办的“21世纪论坛”上呼吁,为应对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新挑战,中国应当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以促进就业和稳定社会。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孙淑菡说,中国正处于大规模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城镇劳动者面临着转换工作环境与就业岗位的压力和新的职业风险,乡村劳动者大规模地向非农产业转移,新的劳动环境、劳动工具与劳动方式的出现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新的劳动风险。

  “因此,原有的劳动保护制度与工伤保险制度受到很大的挑战,必须从挑战中寻求机遇,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工伤保险发展道路。”孙淑菡说。

  孙淑菡认为,伴随经济的迅速发展,“新”“老”职业风险出现并存的趋势。传统风险依然存在且影响深远的同时,诸多新的风险也日益显现,如慢性病、人口流动、肌肉骨骼异常、工作压力及快速流水线单调作业等所致心理障碍等,与传统的工业事故伤害相比变得更为复杂和难以处理,增加了制度发展的难度,是一项严峻的挑战。

  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48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09万人,其中包括农民工约5587万人。

  德国法定工伤保险同业公会总会主席伯尔乐说,控制与减少职业风险,努力增强劳动者的工作安全性,是政府、雇主以及整个社会都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的重要责任。

  “中国自从2004年扩大意外保险计划的覆盖范围以来,其发展的速度是激动人心的。”伯尔乐说。意外保险体制提供了一个创造良性循环的结构,它可以解决人类的两大迫切需要:体面地工作和社会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说,我国具体工伤制度应当比照医疗保险的“大病”医保规则,先将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完全纳入工伤保险之范畴,强化工伤保险之“强制性”,使“未参加工伤保险而出现工伤事故伤害、死亡之用人单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化,推动所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夯实工伤保险基金,落实工伤补偿基金支付。

  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专家韩标说,在中国和许多欧洲国家中,健康与安全政策是与工伤保险政策相分离的。应当通过实施严格的健康与安全制度,减少工伤和死亡的数字,降低工伤保险的支出,减少对工伤人员及其家属所造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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