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出台

2007-06-21 00:00

    青岛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宣布,失业预警应急预案正式出台,将设立红黄蓝绿灯,预警就业形势,当失业预报情况进入黄灯或红灯区时,将实施多项应对措施。

  根据城镇失业的历史状况,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失业的影响和承受力,青岛市确定了失业警戒线:一是蓝灯区,登记失业率在3%以下,劳动力市场处于充分就业状态;二是绿灯区,登记失业率在3%和5%之间,处于失业适度状态,劳动力市场就业比较充分;三是黄灯区,登记失业率在5%和7%之间,失业增长趋快,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四是红灯区,登记失业率在7%以上,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当失业预报情况进入黄灯区,将采取四项应对措施:控制失业源头,规范用人单位裁员行为,避免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行业内实施关闭破产企业的数量过于集中;努力开辟就业再就业门路,加强用工信息引导,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政策性扶持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其转岗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增强其就业的稳定性。

  当失业预报情况进入红灯区后,将采取三项应对措施:实行就业优先政策,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和调整经济结构时,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严格企业裁员申报制度,加强对经济性裁员的规范指导,严禁企业大规模和违规裁员,尽量减少失业;扩大社会公益性岗位规模,加大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资金投入,扩大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就业岗位数量,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促进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对于局部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大规模失业,青岛也制定了疏导安置应急方案,主要措施包括开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开展积极的岗位对接活动;实行“企业自救”政策;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等。

  同时,青岛市还将建立失业预警专家委员会,以加强失业预警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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