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会出现多帐户吗?

2004-12-24 00:00
问题: 

    我曾经在3家公司工作过,每家公司都为我买了养老保险,但分别是3个帐户。这对将来退休有影响吗?可不可把他们统一到一个帐户?请专业人事多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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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养老保险制度如今已是深入人心,但是很多人却对养老保险帐户具体制度不甚了解。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的决定》第九条:“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当为单位设立养老保险编码,为在职人员设立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并核发《养老保险手册》。”该办法第十条规定: “在职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终生不变。《养老保险手册》记录在职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和本办法实施后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作为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在职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养老保险手册》随同本人转移。” 

    《上海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七条(养老保险帐户和养老保险手册)规定 :“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应为企业设立养老保险编码,为在职人员设立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并核发《养老保险手册》。 在职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终生不变。《养老保险手册》记录在职人员在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后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作为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在职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养老保险手册》随同本人转移。” 

    从上面这些法规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帐户实行的是“一人一户”制。也就是说,每个人有且只能有一个养老保险帐户。虽然现在人才流动频繁,但是对于那些转往另一个单位作变更人员或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并不因为工作单位的更换而出现多个养老保险帐户的情况。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破产或者被撤销以及录用或者辞退在职人员(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和开除,除名等情况)时,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受理登记的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当在职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养老保险帐户也须相应随之变更登记,通过办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为员工建立的养老保险帐户将转移到新单位。 

    此方面的情况可以在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每年度向在职人员出具养老保险费缴纳清单中了解。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劳动者每年应当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并对各项记录是否正确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缴费个人对以上事项不清楚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查询,发现差错,可以要求更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单位拒不更正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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