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临颍水泥厂国有资产流失? 》续:副县长表态严查此事

大河报 · 2005-11-02 00:00
    昨日,新闻报道了漯河市临颍县水泥厂在破产程序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报道引起读者极大关注,同时,也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昨天,临颍县主抓工业的副县长李乾和当事人王群安一道来到本报,就该事件进行表态:成立调查组,实行倒查,严肃处理此事。
  11月1日,当事人王群安来到本报,王认为本报的报道属实,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自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清,在清算企业破产时,没有意识到自己仍在政府部门担任着职务,违背了国家对公务员不能经商的要求,王表示,本报报道后,对自己触动很大,愿意听从政府的安排处理。对本报报道中提出的悬疑,王也认同律师的观点。
  昨天下午,临颍县副县长李乾在郑州见到了记者,他说,此事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已意识到水泥厂在国企改制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目前,该县新成立了工作组,由县法院刘志祥副院长牵头,抽调破产组合议庭人员,对水泥厂破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程序倒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凡涉及到违规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王群安目前仍为“红顶商人”的问题,临颍县组织部门已经调取了人事档案,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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