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撞上司要解雇”?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顶撞上司要解雇”,这看似奇怪的规定,成为一家公司的规章。近日,被单位解雇的某医学技术公司员工董先生将原单位告上西城区法院,要求确认依此规定作出的解雇不合法,并赔偿其补偿金。 董先生于2001年1月到该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协议。2003年9月25日,董先生因工作问题与实验室负责人发生争吵。 有关专家指出,类似这种规定不能说合理,也不能说违法,因为我国的劳动法规对此类公司内部的奖惩制度没有禁止性规定,是否合理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领导有权安排员工工作,如果上级违反规定,指挥员工从事危险作业、违章作业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员工有权拒绝,上级不应当据此解雇员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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