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发布!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大对赣州市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有利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建设方案》提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研究支持赣州、三明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大对赣州市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有利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其中要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低碳城市建设,鼓励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行动,发挥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重点围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市场化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加大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力度。加大赣州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工作,提升灾害防治能力。
以下是《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全文: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