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抽取式烟粉尘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山西晋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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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07-3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08-06 | 开标时间 | 1901-12-14 04:4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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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公司抽取式烟粉尘在线自动监控设备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与工业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要求,公司需在脱硫出口增加烟粉尘自动在线监控设备。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8套设备,安装在#1-#8机组烟气脱硫后进入烟囱前的位置;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提供产品应为环保部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需提供国家环保部认证证书)。此项要求同时作为项目通过验收的充要条件。
4、本次采购的烟粉尘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必须采取抽取式方法进行采样,检测方法可采用光散射、β射线法、震荡天平等方法,同时相应的设备应具有使用标准物质(有证)进行量值传递的功能,可以进行自校准、第三方校验。同时,产品需具备量程大小切换功能,能满足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后仪表精度要求。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6、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7、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报名资料的电子版至招标联系人。
2、本次招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资料:
(1)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资质证书;
(4)设备取得国家认证后的设备安装业绩或签订合同不少于3份。
(5)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3、投标申请书签字盖章后传真至招标处,并同时提供所有报名资料的电子版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包含投标申请书word版本),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4、收到投标申请书传真及电子版报名资料后,由招标人确认报名通过与否。
5、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